中牟县狼城岗镇人民政府关于中牟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狼城岗镇试点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牟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狼城岗镇试点工程项目已由河南省人民政府豫政文【2016】2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牟县狼城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中牟政采公开-2016-03-33-勘察设计
2.2项目名称: 中牟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狼城岗镇试点工程项目勘察设计
2.3项目性质:新建
2.4建设地点:省道312以南,东侧为狼姚路。
2.5招标范围:中牟县黄河滩区居民迁建狼城岗镇试点工程项目所需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及相应的现场服务等工作内容。
2.6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7计划工期: 30个日历天内提交成果。
2.9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3.2财务要求:(1)财务审计报告:2014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纳税证明: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3)社会保障资金: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3.3业绩要求:(1)投标人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居民迁建项目的设计业绩;(2)投标人承担过至少一项类似岩土工程勘察业绩。
3.4信誉要求: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或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勘察设计质量问题,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5项目负责人资格:(1)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2)工程勘察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上述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有2016年1月以来开具的社保缴费证明,若项目负责人为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可不提供社保缴费证明,但需提供相关主管单位证明材料。
3.6其他要求: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有效的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进行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1日至2016年3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外环与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9楼1902房间)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前来报名。
(1)营业执照;
(2)资质等级证书;
(3)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月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4)类似项目业绩;
(5)本招标公告第3.4条“信誉要求”的承诺书;
(6)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社保缴费证明或主管单位证明材料;
(7)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8)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9)企业简介;
(10)反映企业信誉及能力的其他相关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按通知在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外环与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9楼1902房间)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中牟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牟县狼城岗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0371-6222201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外环与西七街交叉口中华大厦19楼1902房间
邮 编:450046
联 系 人:王曾义、武国庆
电 话:0371-69092157
电子邮件:804020368@qq.com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