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第一中学体育教学器材及图书馆设施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21 11: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红河州第一中学体育教学器材及图书馆设施设备项目”已由红河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公开招标,项目业主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一中学”,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红河州公安局委托,拟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红河州第一中学体育教学器材及图书馆设施设备项目,本项目按2个合同段进行招标。总预算资金:6143261.98元,其中1标段(体育教学器材)预算资金4026531.98元,2标段(图书馆设施设备)预算资金2116730元。
2.2交货地点:蒙自市(甲方指定地点)。
2.3交货及安装时间:第1标段及第2标段采购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全部交货及安装。
2.4招标范围:第1标段体育教学器材及第2标段图书馆设施设备(具体详见招标采购清单)。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验收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能力和财务状况,能够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并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及服务。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3.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年或2015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会计报表),无亏损;具备一定的流动资金,没处于财产被冻结状况。
3.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5年全年或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缴款凭证)。
3.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制造商具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6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的授权书(原件)、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3.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申请人需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申请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需持有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才能参加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投标人若满足资格要求可对本项目两个标段进行投标,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才可参与投标。如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投标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3月21日至2016年03月25日,每天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红河州分公司(红河州工业园区1号路南湖花园小区2幢07号商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方可报名: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以上费用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04月13日09:30时前(北京时间)。
6.2投标地点: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蒙自市红河州工业园区8号路政务服务大楼3楼),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及地点:
7.1开标时间:2016年04月13日09:30时(北京时间)。
7.2开标地点:红河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蒙自市红河州工业园区8号路政务服务大楼3楼)。
8.发布公告的媒介:
9.联系方式:
招标人: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一中学
地 址:蒙自市
联系人:刘龙
联系电话:0873-3943495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红河州工业园区1号路南湖花园小区2幢7号商铺
联系人:阴莎、文钰琳
电 话:15911310311、15974723359
传 真:0873-3720719-806
2016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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