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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软件、平台建设及监理标段中标结果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21 13:3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安县农业局委托,就新安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软件、平台建设及监理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结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新安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软件、平台建设及监理标段  洛新交易【2016037

二、中标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财政资金,约117万元;

2、服务周期:第一标段:201701月31之前完成全部工作

             第二标段直至上级各部门验收通过。

3、质量要求:符合《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NY/T2537-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NY/T2538-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数据库规范》(NY/T2539-201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办法》(农经发【2014】12号)达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检查验收办法(试行)》(农办经〔2015〕5号)及河南省有关规程和业主提出的技术要求,确保通过上级部门预检、验收。

4、特别要求:中标公司所中标段不得分包、转包。

5、招标内容: 

5.1第一标段(新安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软件、平台建设)招标内容为:本标段承担建立集图形、权属、影像为一体的全县农村土地承包管理信息数据库和管理信息系统,购置装载县、乡镇两级软件管理系统的硬件设施和服务器搭建、机房改造工作;并对所有标段的数据库进行合库,保障数据无缝对接、数据高效应用,统一数据管理平台,统一数据格式,导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软件管理系统;档案整理移交档案管理部门。(工作成果硬件:服务器交换机、防火墙、路由器等; 软件:公开平台系统、土地承包管理系统、监管平台等; 对测绘7个标段数据库审核、合库、档案资料的整理移交等

5.2第二标段(监理标段)招标内容为:本项目实施各个阶段至最终通过市、省、国家级合格验收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6、标段划分:本项目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新安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软件、平台建设;1、提供全县统一的承包经营权管理信息系统,并对测绘标段数据进行合库,建成全县完整的承包经营权数据库及管理信息系统;同时全程协助甲方对项目进行技术指导,确保全县承包经营权成果数据格式统一、符合上级部门要求。2、提供承包经营权管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运行的软硬件环境,采购必备硬件设备。
    第二标段:监理标段;本项目全过程监理服务。 
三、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及媒体:201602月24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四、评标日期:2016年3181440分(北京时间)  

评标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标室

五、评标委员会名单: 王建许、李现公、马保卿、刘敏、王廷平

六、中标人结果如下:(因第一标段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到达开标现场不足三家,按招标文件规定,第一标段暂不进行评标。)

第二标段: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基力勘测有限公司

中标价:465500.00元

项目经理:彭维吉  

注册证号:0062258

工期: 直至所有项目通过上级各部门验收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72号1号楼10层1002号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寰宇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价:466000.00元

项目经理:赵军喜

注册证号:XD220429

工期:直至所有项目通过上级各部门验收

地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翠竹街1号81幢1、2、3、5层

七、公媒体:《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八、公日期:2016年3月21日—3月29日(7个工作日)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新安县农业局

联系人:先生                

电  话:13838827888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英才路交叉口万基公寓13楼1303室

联 系 人:赵女士、陈女士

电 话/传真:0379-69916877

邮箱:lyjhrz@163.com

十、附:新安县农业局关于新安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软件、平台建设及监理标段项目招标文件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3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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