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青云街道办事处北部山区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泰市青云街道办事处北部山区土地整治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新泰市青云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新泰市青云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SDTAXT2016-0036-00
2.2建设地点:位于新泰市青云街道办事处,涉及青云街道办事处的大驻马、见子山、马庄后、马庄前、望驾山、围屏庄、郑家庄共7个行政村。
2.3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项目设计报告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2.5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及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本招标项目共设一个标段。
2.7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总招标控制价为23658957.34元(其中:土地平整费12466550.40元、灌溉与排水工程费6079990.55元、田间道路工程费4806076.19元、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费64889.80元、设备购置费241450.4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2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单位的正式职工,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贰级(含)以上建造师资质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22日至2016年3月3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到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持一套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5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泰市青云街道办事处
地 址:新泰市青云路1159号
联 系 人:房立田
电 话:13561776165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 址:泰安市东岳大街中段298号财富中心408室
项目经理:孙丰强
电 话:15092810337
电子邮件:yangguangzhengda@126.com
2016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