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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中关村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专项工作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18 17:1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关村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专项工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关村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专项工作项目

项目编号:0773-1641GNOA0040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鑫、薛艺

项目联系电话:010-6840502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C座

联系方式:邓立众010-8882797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丁鑫、薛艺 电 话:010-6840502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招标机构”)受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以下简称“采购人”),对中关村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专项工作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项目名称:中关村季度经济形势分析专项工作项目

2、项目编号:  0773-1641GNOA00400

3、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06.0674万元

4、采购人名称:中关村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5、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C座

6、采购人联系方式:邓立众  010-88827975

7、招标需求:在国家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京津冀一体化发展、首都明确“科技创新中心”新城市功能定位、中关村建设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进入关键冲刺阶段的背景下,中关村示范区经济分析工作重点聚焦“科技创新中心”定位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等事关首都发展的重大问题,并结合示范区“高精尖”经济结构、人口资源环境与提质增效、创新能力提升和可持续发展、企业做强做大、对外辐射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等方面工作进展进行跟踪研究和监测分析,为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及时了解示范区发展情况提供重要的参考和依据,中关村经济分析工作对示范区各项建设工作的服务精准度,理论和实践意义重大。(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获得招标文件;

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本包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06.0674万元,超出预算的投标将被拒绝.

9、评标方法及标准:综合评分法。

10、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6年03月18日起至2016年03月25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查阅或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200.00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持有效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针对此项目出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1、所有投标文件都应附有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同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柒仟元整。

12、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6年04月07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至开标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3、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15层

联系人:丁鑫、薛艺

电  话:010-68405028               

传  真:010-68405006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保证金户)

开户名: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账  号:867080112810001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03月18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8、投标人的资格条件:1)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2)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获得招标文件;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 本包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06.0674万元,超出预算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6.067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18日 09:00 至 2016年03月2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16年03月18日起至2016年03月25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查阅或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200.00元人民币/本,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持有效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针对此项目出具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0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0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规定;

2)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获得招标文件;

4)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本包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06.0674万元,超出预算的投标将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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