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食堂改造修缮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19 05: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受福建省民政厅委托,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对(FJXXZB-G-SJ2016008、省民政厅食堂改造修缮工程)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FJXXZB-G-SJ2016008
2、项目名称:省民政厅食堂改造修缮工程
3、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用途 |
1 | 1 | 房屋修缮 | 1 | 提供一年免费保修,质保期结束后仍应对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 | 919245 | |
合计: | 919245.00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4.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4.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应提供其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请各投标人认真研读本须知一、说明(3.3条)】 3.投标人应提供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导致投标无效。 3.1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3.1.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1.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1.3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1.4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3.1.5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3.1.5-1本企业财务状况报告; 3.1.5-2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3.1.5-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1.5-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1.5-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6投标人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3.1.7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1.8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本项目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释义:(1)法人指企业法人,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2) 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3)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是指投标人2015年度的缴税凭证。(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是指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和投标截止前三个月(2016年1月、2月、3月)由投标人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缴费单位与社保机构均盖章(名单中必须包含投标人代表)。原件备查,必要时可至社保官网查询真伪。(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包含但不限以下证明材料:参与本项目所必需的设备清单列表,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列表及其具备相应专业技能的证明材料。(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注: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6.1发售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3月21日起至2016年 04月0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未购买招标文件的视同自动放弃参与投标。 6.2网上报名:各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前办理CA卡后登陆福建省政府采购网的电子化采购平台(http://cz.fjzfcg.gov.cn/page/login/login.jsp)注册、报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填写投标报价,并绑定CA卡后才能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电子版投标文件可在投标截止前上传或成交后上传,详见“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福建省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平台各角色操作手册。 6.3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购买招标文件及网上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 6.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华侨新村41号)
7、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电子版)售价100元人民币,项目图纸售价100元。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我司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异地购买标书者,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告提供的账户上,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文件购买人的公司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及邮箱地址一并标注后传真至我司。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6年03月21日09:00:00报名截止时间: 2016年04月04日17:00:00
9、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04月07日09:0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华侨新村41号),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6年04月07日09:00:00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华侨新村41号)
11、本项目采购人:福建省民政厅
地址:鼓东路44号
联系人姓名:
侯建成
联系电话:
0591-87676318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华侨新村41号
项目联系人:
石女士
联系电话:
059183712303
网址:
开户名: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692087724
12、本公告同时发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fujian.gov.cn/上,;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
2016年03月18日
投标人应在截标时间前办理政府采购专用章
(CA卡)并进行网络注册入库(详见下面链接)
http://cz.fjzfcg.gov.cn/n/webfjs/article.do?noticeId=0F4D993B4FEB4156A00B26A3CF26011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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