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山区市容管理局仓山区违建拆除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受仓山区市容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仓山区违建拆除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仓山区违建拆除施工
项目编号:RWZB-2016-02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751235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仓山区市容管理局
地址:大坪路125号
联系方式:小候 0591-6333192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小林 联系电话:0591-87512357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十五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规格 | 预算单价 (元/m2) | 投标保证金 (元) |
1 | 仓山区违建拆除施工 | 1批 | 详见第三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 具体单价要求详见第三章 | 10000 |
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 |||||
合同签订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 |||||
工期:中标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后,需按各单项工程要求如期完成施工任务。 | |||||
付款方式: 工程款按单项工程给予结算。各单项工程施工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中标单位根据单项施工协议及现场签证,汇编工程确认书。确认书经采购人复核无异议后,采购人15日内向中标单位支付款项,同时中标单位提供等额的正式发票。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投标人组织代码证复印件;(注:网上年检的须同时提供年度申报报告表)(三证合一除外)(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6)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与投标文件正本一同胶装,副本附复印件)。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18日 08:30 至 2016年03月2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十五层)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纸质招标文件或电子招标文件的售价均为100元人民币/份;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转帐方式或现金方式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并与招标代理机构书面确认,未缴费购买招标文件和未经书面报名确认的,均视为未报名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0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0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十五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