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食堂食材定点供货单位项目的采购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18 16:1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食堂食材定点供货单位项目的采购公告 | |||||||||
公告次数:1 | |||||||||
发布日期:2016-03-18 | |||||||||
宁波天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宁波市公安局高新技术开发区分局食堂食材定点供货单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投标。 | |||||||||
一、采购编号: | NBTC2016CG-1009 | ||||||||
二、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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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 | ||||||||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2、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① 投标单位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其经营范围须包含本次政府采购所需的货物和服务; ② 具有有效的国家规定税务登记证、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③ 供货时能提供配送物品的检测报告或产品合格证。 ④ 货源供应充足、稳定、可靠;有食品原料仓储和运送能力;有保证食品卫生安全和质量的能力; ⑤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 ||||||||
五、标书发售日期: | 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6年03月28日止(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 ||||||||
六、标书售价、地点及方式: |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可持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到宁波市广贤路997号(宁波国家高新区行政服务大厅69号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每子包3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
七、投标截止时间: | 2016年04月07日09时30分 | ||||||||
八、投标地点: | 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2楼。 | ||||||||
九、开标时间: | 2016年04月07日09时30分 | ||||||||
十、开标地点: | 宁波高新区广贤路997号2楼。 | ||||||||
十一、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期前在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成功注册,否则投标人将不能有效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 ||||||||
十二、其他事项: | 1.所有投标文件都应在开标当天投标截止时间前直接递交至开标地点。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能参加投标。不接受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不接受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 2.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告在: 1)宁波国家高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zyjy.nbhtz.gov.cn/index.shtml) 2)宁波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 | ||||||||
传真:8793986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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