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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清河石井镇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18 11: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审批编号:2016-03-122;招标编号:洛新交易【2016056号)

1  条件

新安县青河石井镇修复工程项目已经洛阳市批准建设,投资计划已下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法人为新安县水务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建设施工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

招标的主要内容为:青河左岸山沃村油路口至王大沟口,治理修复岸长度为300m,新修提防断面采用梯形浆砌石结构,总投资约50万。

2.2标段划分:一个施工标段。

工程预算:50万元;

施工计划工期:一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①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已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水利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职务,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要求企业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0131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2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交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否则其投标不被接受。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投标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6318日至201632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有意投标的单位请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及近两年的社保证明(以社保中心网页下载形式为准)和本公告第3.1项资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到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3182016324(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处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售价6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6412下午2:40

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新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安县水务局

    址:新安县

联 系 人:王贝

    话:17703884379

代 理 人: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址:洛阳市南昌路六合国际A6902

   编:471000

联 系 人:聂女士

    话:15237910980  15738581741      电子邮件::hnzfcglyf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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