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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大院节水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18 11:1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受 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本部 的委托,对 省委大院节水改造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201603-101001-0019

二、采购项目名称:省委大院节水改造工程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15,192.04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工程名称:省委大院节水改造工程;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建设规模(招标范围):详见用户需求书内容及图纸。

4、建设地点:省委大院内

5、工期:60个日历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

6、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供应商资格:

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13或201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2)

4)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2)。

2、投标人须具有以下资质:

具有有效的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按建建[2001]82号文标准取得旧版资质证书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持有项目经理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提供相关资质/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打印页及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任一月由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公司任职的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5、投标人提供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未在其它项目任职的承诺书。(格式见后附3)

6、除项目负责人外,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管理架构人员必须至少配备技术负责人1名、专业工程师1名、造价人员1名、主办施工员1名、专职安全员1名、质检员1名,资料员1名、材料员1名。拟派的施工架构人员必须是本公司的正式员工(提供上述人员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及开标日期前三个月内任一月由社保部门开具的在本公司任职的社保证明文件复印件;同时提供施工管理架构人员的资格/资质证书复印件:造价人员提供造价员证或注册证;技术负责人、专业工程师提供职称证;专职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主办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提供对应的专业技术培训合格证。)

7报名并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

(上述资格条件要求1~6项内容请投标人的被授权人凭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对)在报名时亲自带备相关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核对,核对资料清单详见后附1,现场核对未齐的供应商请在报名有效期内补齐。)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3月19日 至 2016年03月30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113号白云大厦16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412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113号白云大厦16楼1号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64129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113号白云大厦16楼1号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3 月 19 日 至 2016 年 03 月 2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本部地址:广州越秀区合群三马路
联系人:汤小姐联系电话:020-87186695
传真:-----------邮编:51010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111-113号白云大厦16楼
联系人:周柏移联系电话:83292716、13512788961
传真:83644132邮编:5101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邓景福联系电话:-----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发布人:广东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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