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信阳市南湾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鸡公山管理区原养殖场用地复垦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信阳市鸡公山管理区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信阳市南湾生态环境保护项目-鸡公山管理区原养殖场用地复垦项目
2.2工程规模:项目区复垦规模为28.66公顷。
2.3招标范围:施工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监理为施工建设监理
2.4建设地点:鸡公山管理区原9个村养殖场用地
2.5工期要求:
施工计划工期: 100日历天
监理服务期: 10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一个施工标,一个监理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监理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3.2.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等级。
3.2.3拟任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委员会否决。
3.5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查询内容为法人、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或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日期在招标公告发布以后)。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8日至2016年3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9 时至 12 时,下午13 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本公告第3款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复印件装订成册)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窗口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6年4月8日9时30分,地点为 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室 。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信阳市鸡公山管理区规划建设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1383769783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亿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女士
电 话:13569732136
招标监督机构:信阳市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办
电 话:0376-6365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