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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2016年全国旅游市场秩序媒体监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18 11:3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国家旅游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6年全国旅游市场秩序媒体监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6年全国旅游市场秩序媒体监测

项目编号:1641STC6015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师艳

项目联系电话:010-6268822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旅游局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甲9号

联系方式:窦女士010-6520111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谢师艳、尹皓010-62688220、6268820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采购用途:自用

采购内容:2016年全国旅游市场秩序媒体监测

采购预算:100万元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止。

服务需求:

本次采购是对全国旅游市场秩序四个季度的监测,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24小时实时旅游舆情监测,建立全国旅游市场秩序舆情数据库,负责数据输入、维护、统计和分析。

2)科学制定旅游市场秩序媒体监督指标体系,每个季末工作结束后10日内提交季度媒体监督指数报告。

3)运用旅游大数据计算提交每季度各省(市区)游客接待量数据。

4)及时提供突发舆情、重大舆情监测分析专报,并提供舆情应对处置方案。

5)对全国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水平指数(TOI)评价体系进行整体校核。

投标人必须针对本项目招标全部内容进行,不允许拆分投标。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其他组织;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3) 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或服务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或服务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或服务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4) 投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18日 14:00 至 2016年03月2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加盖公章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0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0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中钢国际广场27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评分标准:综合评分法,其中商务部分15分,服务部分75分,报价部分10分。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开展信用担保,扶持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鼓励节能环保产品,支持自主创新,是否接受进口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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