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驻所监控联网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昌平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驻所监控联网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驻所监控联网采购
项目编号:CPZCGZ-2016-0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10-6971667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政府街21号
联系方式:010-6971206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市昌平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010-69716670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昌平区南环东路1号广电大厦14层1411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内容及数量(以招标文件为准):核心监控管理平台1台、集中式解码设备1套、校时系统1套、驻所监控磁盘存储阵列2台、视频巡检服务器1套、看守所编码设备8套、远程电子笔录软件1套、电子卷宗磁盘存储阵列1台。
采购用途:办公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运输、拆除(如有)、安装、附件、调试、验收、税、培训和售后服务等费用均包含在总报价中。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范。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21日 09:00 至 2016年03月25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南环东路1号广电大厦14层1411室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免费领取,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版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14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14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昌平区南环东路1号广电大厦9层916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发放时间: 2016年3月21日-2016年3月25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9:00至11:15 下午1:00至4:30(北京时间)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
1)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三级及以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对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