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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高级技工学校气站建设服务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17 17:1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泉州市高级技工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气站建设服务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气站建设服务工程

项目编号:ZYZC20160107-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5-2896290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泉州市高级技工学校

地址:泉州市

联系方式:黄科长 联系电话:1385070796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曾先生 电 话:0595-28962900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坪山路正路商务大厦后楼四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泉州市高级技工学校的委托,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其所需的气站建设服务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具备资质的合格投标人以密封标书的方式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ZYZC20160107-2

    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3、采购项目:气站建设服务工程

4、投标人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出具承诺书)。

(3)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4)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否则为无效标);  

※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10.2第五款。

5、自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16年3月24日(5个工作日)止,为招标文件提供(发出)和公告届满时间。有意参与投标的供应商自公告之日起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时,下午2:30-5:30时(北京时间)内到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内容及相关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泉州市采购招标网(http://www.qzcgzb.com)公告。招标文件按售价人民币300元(不含纸质、图纸),如需邮寄另加收邮寄费50元。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6、招标文件公告时间:2016年 3月17日起至2016年3月24日;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3月17日起至2016年3月24日。

    7、本次采购项目预算审核价(最高控制价)为98000.00元,超过预算审核价(最高控制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473:00(北京时间),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9、开 标 时 间:2016年473:00(北京时间)

1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泉州市坪山路正路商务大厦后楼四楼。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12、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网站上公布,针对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3、对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不满可拨电话18960444404 进行投诉。

14、采购人联系人:黄科长         联系电话:13850707969

    15、开户名: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7343010182600129129

招标代理机构: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坪山路正路商务大厦后楼四楼

邮  编: 362000             传  真:0595-22556633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          电  话:0595-28962900

电子信箱:fjzyzb@163.com

保证金确认:陈女士          电  话:18960383900

 

更多信息请关注:

泉州市采购招标网(http://www.qzcgzb.com)

 

 

                                           中源(福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0一六年三月十七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出具承诺书)。   (3)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   (4)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否则为无效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17日 17:18 至 2016年03月2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坪山路正路商务大厦后楼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07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07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泉州市坪山路正路商务大厦后楼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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