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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宁明县财政局2016年实施建设项目(第一批)(GTFZ3G2016113)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17 16:1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宁明县财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宁明县财政局2016年实施建设项目(第一批)(GTFZ3G2016113)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宁明县财政局2016年实施建设项目(第一批)(GTFZ3G2016113)

项目编号:GTFZ3G20161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工

项目联系电话:0771-784940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明县财政局

地址:--

联系方式:陆工 联系电话:0771-862136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71-7849408

代理机构地址: --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明县财政局2016年实施建设项目(第一批),招标人为宁明县财政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宁明县

建设规模:具体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招标范围:道路工程、排水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上所包含的内容)

标段划分及计划工期:

本项目划分为:3个标段(详见工程量清单),工期均为120天(日历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部颁发并经年审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专业为相应专业贰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作为本项目项目经理参与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7日至2016年3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广西崇左市城南八路金鸡安置点27C-4栋)报名。

报名方式:由企业法人或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持以下资料报名:①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②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③拟投入本工程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单位)复印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复印件;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复印件(要求为中级及以上职称)、身份证复印件,拟投入本工程的五大员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④拟投入的项目经理2015年以单位名义缴纳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复印件,如出现缺月缴纳情况视为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⑤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以上所有复印件只需提供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供原件核查。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3月17日至2016年3月23日在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广西崇左市城南八路金鸡安置点27C-4栋)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每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6日14时30分,地点为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广西崇左市城南八路金鸡安置点27C-4栋)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明县财政局

地  址:宁明县城中镇南华街210号

联系人:陆工        联系电话:0771-8621365

招标代理人: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崇左市城南八路金鸡安置点27C-4栋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71-7849408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7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设部颁发并经年审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专业为相应专业贰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企业法定代表人不得作为本项目项目经理参与投标。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17日 08:30 至 2016年03月2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广西崇左市城南八路金鸡安置点27C-4栋)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06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06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国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崇左分公司(广西崇左市城南八路金鸡安置点27C-4栋)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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