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非线编辑电视制作系统升级项目公开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受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非线编辑电视制作系统升级项目公开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非线编辑电视制作系统升级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D19D2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婷
项目联系电话:0311-6663504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裕华西路65
联系方式:訾敏 电话:8793717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婷 电话: 0311-66635046
代理机构地址: 河北公共资源大厦(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与石清路交叉口,沿石清路东南行500米路北)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采购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投标时提交投标人营业执照原件或原件与复印件相符的公证书,不满足要求者取消投标资格。 2、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交所投非线编设备及摄像机设备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不满足要求者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投标时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或驾驶证、护照)原件。未提供者为无效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3.5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18日 09:00 至 2016年03月24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一楼
招标文件售价:¥7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07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07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河北公共资源大厦420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采购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