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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河口区城区环卫管养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17 14:0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东营市河口区城区环卫管养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东营市河口区城区环卫管养政府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东河政采2016-36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服务项目名称

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A包

黄河路以南(不含黄河路)道路人工清扫保洁、冲洗、洒水、机械化洗扫、除雪、垃圾收集清运,公厕、生活垃圾转运站、井盖等环卫设施管护及部分绿地内白色垃圾捡拾,具体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东营市内供应商必须同时具有《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垃圾运输)二级(含)以上资质和《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垃圾清扫收集)二级(含)以上资质;

(三)东营市外供应商必须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垃圾清扫收集、垃圾运输)一级资质或《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垃圾清扫收集、垃圾运输)一级资质;

(四)供应商具备机械化清扫保洁能力,具有机械化清扫保洁设备,供应商出具中标后自公示结束之日自有或自购或租赁不少于8吨洗扫车至少2辆承诺函原件;

(五)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人员;

(六)具有履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转发住建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保障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鲁建城[2012]44号)文件要求的能力;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6.18万元/年

B包

黄河路以北(含黄河路)道路人工清扫保洁、冲洗、洒水、机械化洗扫、除雪、垃圾收集清运,公厕、生活垃圾转运站、井盖等环卫设施管护及部分绿地内白色垃圾捡拾,具体服务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一)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东营市内供应商必须同时具有《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垃圾运输)二级(含)以上资质和《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垃圾清扫收集)二级(含)以上资质;

(三)东营市外供应商必须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垃圾清扫收集、垃圾运输)一级资质或《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垃圾清扫收集、垃圾运输)一级资质;

(四)供应商具备机械化清扫保洁能力,具有机械化清扫保洁设备,供应商出具中标后自公示结束之日自有或自购或租赁不少于8吨洗扫车至少1辆承诺函原件;

(五)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人员;

(六)具有履行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七部门转发住建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保障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的意见》(鲁建城[2012]44号)文件要求的能力;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3.82万元/年

供应商可投报多个分包,但仅能中其中一个分包。

四、服务期限:二年。

五、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6年3月17日至2016年3月2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市淮河路东城银座城市广场13栋4楼)

3.方式:供应商报名必须提供以下有效证件原件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东营市内供应商必须同时具有《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垃圾运输)二级(含)以上资质和《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垃圾清扫收集)二级(含)以上资质;

(5)东营市外供应商必须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垃圾清扫收集、垃圾运输)一级资质或《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垃圾清扫收集、垃圾运输)一级资质;

(6)供应商出具中标后自公示结束之日自有或自购或租赁不少于8吨洗扫车(A包2辆洗扫车,B包1辆洗扫车)承诺函原件;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注:已办理完成三证合一的企业,在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时可提供已办理完成的营业执照副本。

4.售价:每份人民币2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4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口区政务服务中心(东营市河口区河聚路20号)四楼402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4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口区政务服务中心(东营市河口区河聚路20号)四楼402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东营市河口区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地    址:东营市河口区河滨路221号

联系人: 李主任

联系方式: 0546-3996598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营市淮河路东城银座城市广场13栋4楼                                    

联系人:杜女士

联系电话:0546-8085536  13255607266

 

 

发布人: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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