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梓琛中学钢琴购置及钢琴室改造项目(二次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清远市梓琛中学的委托,对清远市梓琛中学钢琴购置及钢琴室改造项目(二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QS1601HG02003Q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梓琛中学钢琴购置及钢琴室改造项目(二次采购)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人民币贰拾陆万圆整(¥26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内容 | 项目性质 | 交货期 | 付款方式 |
钢琴购置 | 政府采购 | 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人使用 | (一)验收合格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95﹪。 (二)余款5%为质保金,在设备正常使用6个月后的1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一次性支付。 (三)采购人采用支票转帐的方式汇款至中标人指定的合法帐户。 |
钢琴室改造 |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原件,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原件,或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有效期内的查验办法、核查网址和专用章等)【参保时间须为2015年11月份或之后任意一个月】。
3.提供供应商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复印件无效】。
4.投标人若非所投钢琴的制造商,则必须提供所投钢琴的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5.按规定完成了报名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6.不接受分公司或联合体参加投标。
注:供应商报名所需资料【须提交以下所有有效证明材料的复印件(A4格式,不得重复复印,报名前交原件核对)加盖公章办理报名登记。如已办理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须提供以下第③、④点证明材料】:①供应商报名登记表(版本可从http://www.gzqunsheng.com/常用文件一栏下载);②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证书);③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最新年度电子副本打印件);④税务登记证(或电子证书打印件);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和报名代表授权委托书(交原件加盖公章,授权书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或盖私章。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及报名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报名不用提供授权委托书)。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代表需出示身份证原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 3 月 18 日至2016年 3 月 2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35号北江明珠12层C号)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 4 月 7 日 15 时 00 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35号北江明珠12层C号)
十、开标时间:2016年 4 月 7 日 15 时 00 分。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开标室(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35号北江明珠12层C号)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 3 月 18 日至2016年 3 月 24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清远市梓琛中学。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石角镇灵洲村。
联系人:凌先生。
联系电话:0763-3202040。
传真:0763-3202040。
邮编:5115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35号北江明珠12层C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63-3868052。
传真:0763-3868052。
邮编:5115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63-3868052。
附件:1.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群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