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后勤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后勤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后勤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FJHR2015085-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8370117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
联系方式:江女士0591-8801099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83701177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梅峰支路95号梅峰苑公寓四号楼二层211室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招标公告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1、招标文书编号:FJHR2015085-1
2、招标项目内容: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后勤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项目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用途 | 服务期限 | 主要物业服务及要求 | 采购单位 | 联系方式 | 地址 |
1 | 后勤物业管理服务招标项目 | 物业 | 3年 | 详见招标服务一览表及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 | 江女士0591- 88010991 | 福州市 |
3、最高限价:本项目预算价人民币290万元/年为最高限价;
4、招标文件购买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3月17日至2016年3月24日每天8:3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
4.2购买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梅峰支路95号梅峰苑公寓四号楼二层211室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4.3招标文件售价:纸质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
4.4潜在投标人须持以下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5通过电子邮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第4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信箱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传真)本公司。
4.6潜在投标人在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潜在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5.本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91-83701177 传真:0591-88028777
公司网址:Http://www.fjhongrui.com E-mail:fjhongrui@sina.com
6.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
(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
(4)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
(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
(7)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证明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原件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8)投标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含二级,不包含暂定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且在有效期内;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条款格式及释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应于2016年4月8日9:00之前提交到福州市鼓楼区梅峰支路95号梅峰苑公寓四号楼二层208室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8、开标时间、地点
8.1开标时间:2016年4月8日9:00;
8.2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梅峰支路95号梅峰苑公寓四号楼二层208室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9、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须在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的形式与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七个工作日:是指自供应商获得招标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三日提出。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公告信息同时在以下媒介发布,请投标人关注。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福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fzzfcg.gov.cn)
11、投标保证金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杨桥支行
开户名: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帐 号:35001877607052505105
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7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相关材料;(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4)投标人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相关材料;(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人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7)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证明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对于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原件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8)投标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含二级,不包含暂定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且在有效期内;(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以上条款格式及释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7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17日 14:20 至 2016年03月2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梅峰支路95号梅峰苑公寓四号楼二层211室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售价:纸质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0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0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梅峰支路95号梅峰苑公寓四号楼二层208室福建省宏瑞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潜在投标人须持以下证明材料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通过电子邮件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第4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要购买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信箱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传真)本公司。
3、潜在投标人在采购文件购买登记表所填写的信息须为真实、准确、完整,且不具有任何误导性。潜在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和有关附件,将自行承担因对全部招标文件理解不正确或误解而产生的相应后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