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实-公开招标-2016-ZS710-2016年度海巡0801维修公开招标公告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漳州海事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6年度海巡0801维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6年度海巡0801维修
项目编号:2016-ZS71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9786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漳州海事局
地址:0596-3808200
联系方式:漳州市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招商大道77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592-2297861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2016年度海巡0801维修 1艘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登记注册,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基本资格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做出书面声明: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供应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指年报(至少包含同一时期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者季报(至少包含同一时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3提供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须的设备(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必须是钢质船舶的制造或维修厂家,具备承修本项目的船坞设施;提供船坞照片及证明其场所长期使用的证明文件复印件(自有场所提供产权证明、租赁场所提供租赁合同),若是提供租赁船坞,协议期至少1年,且在有效期内,不接受为本船修理临时租用的情况];1.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投标资格状态的书面声明。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投标人自2013年1月1日以来承修过3艘船长45米及以上钢质船舶的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 3.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17日 15:18 至 2016年03月2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1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1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