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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剂科制剂室改造工程项目(0835-1600327N0521)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17 15:2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药剂科制剂室改造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药剂科制剂室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0835-1600327N05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先生、刘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87258495-305、30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地址:广州市

联系方式:02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广东省 广州市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项目内容

数量

完成期

药剂科制剂室改造工程项目

一项

合同签订后85个自然日内完成

注: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的工程进行整体投标,任何只对项目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内容”)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 投标人具有建筑装饰装修专项工程专业承包企业二级(或以上)资质,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或以上)资质; 4、投标人应具备空气净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或洁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省外企业需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提交证书复印件)。 注: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有效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6、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需在有效期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项目实施地及现场踏勘时间、地点: 1.现场踏勘地址: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药剂科 2.现场踏勘要求:投标人自行选择。 3.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4.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3.75378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17日 08:30 至 2016年03月2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08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08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南塔15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3月17日起至 2016年3月25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招标机构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人资格要求1)2)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1)、法人营业执照、建筑装饰装修资质证书、空气净化工程或洁净工程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安全生产许可证

3)、当地检察院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备注:1)采购代理机构将核对投标人提交的上述资料,且只接受完整提交上述资料投标人的报名。

2)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提交的证件资料的核对,不代表其投标资格的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最终以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作出的评审结论为准。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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