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河南总队医院及家属院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武警河南总队医院委托,就其武警河南总队医院及家属院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简要说明
项目名称:武警河南总队医院及家属院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NZB2016070115
二、招标内容
2.1 本次招标的物业管理服务范围为:
一标段:武警河南总队医院院内保洁服务
二标段:武警河南总队医院院内安保服务
三标段:武警河南总队医院院内花卉租摆服务
四标段:武警河南总队医院停车场运营管理服务
五标段:家属院小区物业管理服务
具体内容以招标的标准和要求为准。
2.2 项目服务期:一、二、三、五标段服务期2年,四标段服务期1年。
2.3 项目交付时间: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按照合同要求入驻各服务区域,开始物业管理服务的相应工作的时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熟悉物业服务管理的特点、规律,有能力为招标人提供对应的管理服务,具有较高的社会信誉,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在郑州市区内有固定的办公服务场所。
3.3 投标人计划安排进行管理服务的人员中,最高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且身体健康、政治清白、工作踏实,无参加邪教等违法组织,其家庭及直系亲属中没有被法院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人员;
3.4 参加招投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物业管理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专业保洁三级及以上资质;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物业管理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四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物业管理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经营范围包括停车管理;五标段投标人须具有物业管理三级及以上资质;
3.6 投标人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时间须为公告发布日期之后。);
3.7本项目投标人可投报多个标段,也可中取多个标段,但是必须保证中取的多个标段项目负责人不为同一个人。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3月17日至2016年3月25日9:00~12:00时、15:00~17:30时(法定休息日、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809室(郑州市商务外环路23号,中科金座8楼);
4.3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金购买;
4.4 招标文件售价:一、二标段1000元人民币/份;三、四、五标段5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5.1 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16年4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接受截止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开标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 开标时间:2016年4月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开标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7.1 招 标 人:武警河南总队医院
联 系 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1-55123000
7.2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耿女士 任女士
联系电话:18037120007 15225192976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资料1套(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出示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退还:
8.1 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8.2 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如三证合一带营业执照即可。)
8.3满足要求的企业的资质证书(三标段无需提供);
8.4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8.5符合报名要求的其他资格文件。
武警河南总队医院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