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人民检察院电脑及空调采购项目第一标段(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新泰市人民检察院电脑及空调采购项目
第一标段(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受新泰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新泰市人民检察院电脑及空调采购项目第一标段(二次)及其相关服务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SDTAXT2016-0007-01
2、项目名称:新泰市人民检察院电脑及空调采购项目第一标段(二次)
3、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新泰市人民检察院电脑及空调采购项目第一标段(二次),主要内容:台式机、笔记本电脑。
4、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48.60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5.2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其它组织,具备提供本次采购货物的能力;
5.3具有2013年1月1日以来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原件);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6、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时间:自2016年3月18日起至2016年3月28日,每天上午0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7.2地点: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3地址:新泰市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7.4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业绩合同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原件。以上材料须提供一套到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候;
7.5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8、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递交地点及地址
8.1递交时间:2016年4月14日13时30分起至14时00分止;
8.2截止时间:2016年4月14日14时00分;
8.3递交地点: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8.4地址:新泰市东周路698号,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新泰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新泰市杏山路71号
电话:0538-3011921
联系人:王科长
9.2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 址:泰安市东岳大街中段298号财富中心408室
项目经理:孙丰强
电 话:15092810337
电子邮件:yangguangzhengda@126.com
10、公告媒体: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www.tazfcg.gov.cn)。
11、监督部门:新泰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12、附件:招标文件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