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山城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服务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鹤壁市山城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技术服务项目 |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采购编号: CDZBFW-2016-234 | 批复编号:【2016】008号 |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计划工期:70日历天 | |
采购预算(元):玖拾伍万元整950000.00元 | 保证金:玖仟伍佰元整(9500.00元) | |
采购人:鹤壁市山城区民政局 | 联系人(联系电话):李先生0392-2613083 | |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联系电话):申先生0392-2181133 | |
财政部门监督机构:山城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 联系人(联系电话):朴先生0392-2687951 | |
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1.采购内容:鹤壁市山城区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服务项目,包括山城区域全境。总面积197平方公里,总人口24万。收集查阅核订资料;编制地名调查目录和登记表;实地踏勘,开展地名外业调查;对普查的地名进行审定和标准化处理;完善地名标志体系建设;将地名普查资料录入数据库,根据成果和工作图,修改矢量地图上的地名注记和变化的地物;整理资料,制作成果:填写普查成果表、标绘地名普查工作草图、修绘补充更新地名数据库矢量地形图上的地名信息、标绘地名成果图;从数据库输出、打印地名普查成果资料;按照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规范要求完成普查任务并通过上级地名机构验收等工作内容(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分包情况:本采购项目共分为一个标包。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要求; 2、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3、具有国家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测绘资质中需包含地理信息工程,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的通知》(国发【2014】3号)文件相关规定,本次投标供应商必须是河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技术支持单位; 4、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注册测绘师执业资格;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6、供应商应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开具时间应在公告发布时间至开标前时间内,近三年存在行贿犯罪档案的取消投标资格。 | ||
公告期及采购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6年3月17日--2016年3月23日 | ||
采购招标文件售价:每份1000元,售后不退。 | ||
采购招标文件的费用: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当天,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文件费,代理机构现场收取,否则拒绝接收其响应文件。 | ||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 2016 年 4月6 日下午14:30—15:30 | ||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2016年4月6日下午15:30 |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 | ||
关于响应保证金的说明: 1、潜在供应商必须从基本账户足额缴纳保证金,且必须在2016年 4 月 5日下午17:00时前到账,以鹤壁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确认的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 2、账户信息如下:账户: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00000079812282240012 开户行:鹤壁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开户行号:402497002016 3、已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请于本项目中标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到我中心退回贵方的投标保证金,届时请携带“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转账凭证(加盖单位盖章)及委托书。 4、投标(响应)保证金退付具体事宜详见:《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 | ||
关于招标文件下载及其他说明: 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同时发布。招标文件免费下载。 下载地址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ebi.gov.cn/TPFront/zfcg/。 3、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公告及对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公示。潜在供应商有义务自行查阅或向招标代理机构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单独告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