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观音寺镇人民政府供水及排水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郑市观音寺镇人民政府供水及排水工程 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新郑市观音寺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 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单位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与标段划分
2.1 项目名称:新郑市观音寺镇人民政府供水及排水工程
2.2项目编号:新财购-2016-60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项目地点:新郑市境内
2.5标段划分:
一标段:新郑市观音寺镇人民政府供水工程
二标段:新郑市观音寺镇人民政府排水工程
监理标段:施工标段的监理工作
2.6工期要求:一标段 90 日历天;二标段 90 日历天;监理标段从工程准备开始至整体工程竣工决算及工程缺陷责任期结束止;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含变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8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报名条件
3.1 报名企业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第一、二标段投标单位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监理标段:投标单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单位注册的监理工程师,须持有市政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及注册证书,且具有类似监理工作经历,监理人员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具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
4、报名须知
4.1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投标单位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再进行网上报名。详细内容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服务指南《新郑市征集工程类投标企业、政府采购供应商等会员库的通知》;
4.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标方法,开标时请携带以下资料到现场进行核对:
第一、二标段投标单位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合同。
监理标段投标单位须持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总监岗位证书及注册证书、监理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类似工程监理合同。
4.3、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
4.4、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一个投标单位可以报多个标段,但是只能中一个标段。
5、报名时间:2016年 3 月 17 日至2016年 3 月 25 日17:00止。
6、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一)本项目采用网上支付标书费和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9.5万元人民币;标书费:伍佰元整/份;第二标段:12万元人民币;标书费:伍佰元整/份;监理标段2千元人民币;标书费:伍佰元整/份。
6.2缴纳方式:以转帐形式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入。
6.3保证金缴纳日期:
6.4标书费缴纳日期:
(注:保证金支付需要按标段一次性足额支付完毕,如果多个标段,需要逐标段分笔足额支付,且保证金支付帐号必须与会员库注册的开户行帐号一致。支付保证金/标书费之后,需在该项目的项目信息“网上报名”一栏功能选项中,对所投项目进行保证金/标书费绑定,否则不能下载招标文件,视为报名无效。详细流程见本单位会员系统通知栏)
(二)收款单位: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新郑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83010050203430-0004(保证金缴纳帐户)
41001583010050203430-0005(标书费缴纳帐户)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支付标书费后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7.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7.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任何转载信息及由此产生的后果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郑市观音寺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0371-62444001
地 址:新郑市观音寺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普泽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靳女士、应女士 电 话:0371-55689399
地址:郑州市金水东路与东风南路交叉口东南角绿地原盛国际3号楼A座9楼109室
10、监督电话
新郑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 电话:0371-69957711
新郑市财政局采购办 电话:0371-62684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