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医院便携式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深圳市人民医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深圳市人民医院便携式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深圳市人民医院便携式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0868-1642ZD042H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5-82786018/82786038-80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人民医院
地址:深圳市东门北路1017号
联系方式:钟工 2560352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先生 0755-82786018/82786038-807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的委托,就深圳市人民医院便携式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868-1642ZD042H)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项目名称 | 深圳市人民医院便携式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 | 0868-1642ZD042H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定标方法 | 按综合得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
资金来源及最高限价 | 1、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人民币60万元 |
项目要求 | 1、项目内容简介:深圳市人民医院便携式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2、商务、技术要求等关键信息: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供应商资格条件 | 1、具有生产能力或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 3、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 4、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原件备查(开标时,该证应在有效期内;若不在有效期内,则需提供该证和所投产品在该证有效期内生产的药监局出具的证明文件); 5、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供应商投标报名时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的状态为有效)。 |
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 不允许 |
联合体投标 | 不允许 |
招标文件发售 起止时间 | 2016年 3 月 17 日至2016年 3 月 24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 |
招标文件发售 方式及售价 | 1、发售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若邮购,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人民币100元/套)。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2、发售价格:¥500.00(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3、发售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 4、标书发售联系人:杨小姐 5、发售联系电话/传真:0755-82786028 6、发售电子邮箱:1776859003@qq.com |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1、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需网上购买标书的供应商应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至发售电子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购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我公司工作人员进行联系确认。同时将以上资料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备案。 |
投标递交截止时间 | 2016年 3 月 29 日 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 届时请参加项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授权书出席开标仪式。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
开标时间 | 2016年 3 月 29 日 9时30分(北京时间)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开标室 |
采购代理机构及 联系人电话 |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55-82786018/82786038-807 |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及相关信息 |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安联支行 开户名称: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755914788210601 保证金联系人:彭女士 0755-82786018/82786038-802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人须在2016年 3 月 24 日17:30前将金额:¥10,000.00(大写:人民币壹万圆整)的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方式提交,并到达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否则将导致投标人本次投标无效。 |
公示网址 |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深圳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szzfcg.cn)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zzdzb.cn) |
其他事项 | 不允许分包转包。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生产能力或能在国内合法销售和提供相应服务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3、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必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 4、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原件备查(开标时,该证应在有效期内;若不在有效期内,则需提供该证和所投产品在该证有效期内生产的药监局出具的证明文件);5、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定期向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申请对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注册有效的供应商进行集中查询,供应商投标报名时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的状态为有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17日 09:00 至 2016年03月2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若邮购,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人民币100元/套)。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2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3月2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红宝路京基金融中心D座(蔡屋围金龙大厦)10楼03号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