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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于都工业园区部分基础设施PPP项目(项目编号:0658-1501SZTC

作者: 发布于:2016-03-17 12:2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江西于都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于都工业园区部分基础设施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于都工业园区部分基础设施PPP项目

项目编号:0658-1501SZTCD12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段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970749304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江西于都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江西于都县工业园区工业大道

联系方式:段先生 1397074930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屈先生 17770820417

代理机构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金融大街中段名门世家商铺8-106

 

一、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精神,拓宽城镇化建设融资渠道,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财政投入及管理方式。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政府决定启动于都工业园区部分基础设施PPP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并授权于都工业园区管委会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采购工作。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江西省于都县工业园区内,工程建设投资部分招标控制价为8482.09万元,建设内容包括:

1)楂林小区金山大道(芦山路至怡信大道段)道路工程:位于于都工业园区楂林工业小区,道路全长约480米,路宽30米,路幅分布为7.5m(人行道)+15m(机动车道)+7.5m(人行道)。

2)楂林小区兴乐路(新城路至思源大道段)道路工程:位于于都工业园区楂林工业小区,道路全长约380米,路宽30米,路幅分布为5 m(人行道)+20m(机动车道)+5m(人行道)。

3)上欧小区上欧大道(迳安路至新城路段)道路工程:位于于都工业园区上欧工业小区,道路全长约1900米,路宽40m,路幅分布为5m(人行道)+4m(非机动车道)+3m(绿化带)+16m(机动车道)+3m(绿化带)+4m(非机动车道)+5m(人行道)。

4)上欧小区迳安路(坪欧路至上科路段)道路工程:位于于都工业园区上欧工业小区,道路全长约1000米, 路宽24m,路幅分布4 m(人行道)+16m(机动车道)+4m(人行道)。

5)罗坳小区纬五路(经七路至经九路段)道路工程:位于于都工业园区罗坳工业小区,道路全长约650米,路宽24米,路幅分布为4.5m(人行道)+15m(机动车道)+4.5m(人行道)。

2、合作范围:

在合作期限(建设期2年+运营期3年)内,项目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前期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申报办理工程的前期手续,负责征地拆迁、管线迁移、设计管理、项目监理、工程造价等相关工作)和本次采购活动由项目公司投资建设以外的其他工作内容,并承担以上所有工作费用。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红线图范围内的投资建设,以及项目建设完成后的运营、维护、管理和移交工作。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于2016年2月14日公开发布《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于都工业园区部分基础设施PPP项目(项目编号:0658-1501SZTCD120)资格预审公告》,并于2016年3月4日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工作。通过资格预审的4家投标人为合格投标人。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与本次采购,不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482.0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18日 09:30 至 2016年03月2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于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投标邀请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无须提供)、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07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07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于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江西于都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是否允许联合体: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项目公司最晚应于本项目PPP项目协议签订生效日后五(5)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保证金退还之前,向于都县财政局提交金额为165万元的建设期履约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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