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阳县锦屏镇石榴种植基地提水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宜阳县锦屏镇石榴种植基地提水工程已由上级部门批准进入招投标工作,招标人为宜阳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 宜阳县锦屏镇石榴种植基地提水工程
2、招标编号:宜工交[2016] 16 号
3、项目地点:宜阳县锦屏镇境内;
4、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5、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锦屏镇石榴种植基地提水工程依托现有建成的水利工程设施和乡村已建成13座蓄水池,规划新建2级提灌站5座,建泵房5间,配套离心泵及电机5套,铺设DN100mm上水钢管3708m;铺设田间输水管道25条19250m,其中φ110PVC管11170m、φ50PVC管8080m;建田间出水口404个;建闸阀井24个。总工程量为17395m3,其中土方开挖9231m3,土方回填7612m3,混凝土及砌体552m3。总投资约100余万元。
本项目共划分一个标段。
6、计划工期:15日历天;
7、质量标准:合格;
8、安全目标:杜绝死亡事故;
9、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报名企业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报名企业要求具备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报名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格证,且不在其他工程项目任职。
4、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2013年3月(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至少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额不少于100万的水利工程业绩。
5、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以本公告发出之日后为准。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四、报名条件、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条件及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7日至2016年3月 2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点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投标人必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项目经理证(建造师证)、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无在建承诺书、项目经理业绩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法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招标公告发布期间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材料报名时需出示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份。
2、报名地点: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受理大厅。
3、报名后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相关图纸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下同):北京时间2016年4月6日上午9时30分,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宜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人:宜阳县水利局
地 址:宜阳县东城区
联系人及电话:张先生 13623796535
代理机构:河南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洛龙区瀛洲路1001号10幢1-101室
邮 编:471003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3949238158
邮 箱:69550293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