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双龙湾镇磨口村至潘河乡基本农田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17 09:3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 招标条件
卢氏县双龙湾镇磨口村至潘河乡基本农田工程项目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且已落实到位。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卢氏县双龙湾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卢氏县双龙湾镇磨口村至潘河乡基本农田工程
2.2项目编号:GTXH-2016-06
2.3工程概况:新建河提三处共780米、河堤加固870米,河道清淤1080米;道路石方开挖;道路改建1200米、排水沟1151米等。
2.4建设地点:卢氏县双龙湾镇至潘河乡
2.5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
2.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
3.2投标人具有一标段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二标段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或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三标段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经理须具备一标段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标段公路工程或土石方工程、三标段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继续教育的应具有建造师继续教育证,已参加社会保险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3.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3.6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7日至2016年3月23日(国家规定上班时间),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② 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③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④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⑤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⑧ 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⑨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和社保缴费单
注: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需提供 3 套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
说明:单项合同价在100万以上的项目,还应提供:
⑩ 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证明(注册地在卢氏县的除外);
11 企业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证明,若当地工商部门不出具此证明,企业自行承诺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
4.3 招标文件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到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资料。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套(不超过5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500元。
5. 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一标段人民币20000元整,大写:贰万元整
二标段人民币20000元整,大写:贰万元整
三标段人民币10000元整,大写:壹万元整
5.2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单位基本帐户转至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专用帐户并在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财务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收据复印件应当制作在投标文件中。
注:投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银行转账,以到账时间为准,请投标人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时未到账,为无效报名。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一标段:为2016年 4 月 8 日 15 时 00 分,二标段、三标段为2016年 4 月 11日 15 时 00 分,地点为 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 。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信息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卢氏县招投标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卢氏县双龙湾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鲁亮
联系电话:15039835688
代理机构: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雷霆
联系电话:13939897329
电子信箱:73498394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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