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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绿园区学校后勤管理中心绿园区学校直饮水工程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17 09:4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绿园区学校后勤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绿园区学校直饮水工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绿园区学校直饮水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YZ2016NO.C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伍凤丹

项目联系电话:0431-87061199、1301912304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市绿园区学校后勤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6665号

联系方式:齐国臣0431—8786258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伍凤丹13019120340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A座2003A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长春市绿园区学校后勤管理中心的委托,对绿园区学校直饮水工程设备采购项目中所需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金来自财政资金。现邀请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绿园区学校直饮水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XYZ2016NO.C09     

三、货物需求一览表:

标段

分项项目名称

交货期

交货地点

质保期

财政预算

第一标段

78中、88中、朝小、春光小学、春晖小学、春阳小学、凯旋小学、民主小学、青阳小学等9所学校直饮水项目

合同签订后60日内

各学校

免费质保3年(人为因素损坏除外),终身维修

205.7400万元

第二标段

87中、87中东校、89中、锦程学校、雷锋小学、绿园小学、双丰小学、四季青小学、同心小学、长青小学、正阳小学等11所学校直饮水项目

332.5600万元

第三标段

78中、88中、朝小、春光小学、春晖小学、春阳小学、凯旋小学、民主小学、青阳小学、87中、87中东校、89中、锦程学校、雷锋小学、绿园小学、双丰小学、四季青小学、同心小学、长青小学、正阳小学等20所学校直饮水监控设备项目

免费质保1年,终身维修

33.6000万元

四、付款方式:第一、二标段: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后付中标价80%,第二年年底付10%,第三年年底付10%并结清。

第三标段: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后付中标价95%,第二年年底付5%并结清。

五、售后服务:

    第一、二标段:1)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应在长春市设立分公司或售后服务机构或办事处或常驻机构(已营业执照或自有产权证明或租房协议和出租人产权证明为准)。由总公司负责技术支持,小故障4小时内赶至现场,1小时完成处理,大故障24小时完成处理。2)供应商负责质保期内的维护、维修、保养、检测、定期更换配件等一切工作。含三年净水设备所有耗材及所有设备的配件,正常情况下PP棉三个月一更换,多介质滤料一年一更换,活性炭滤料一年一更换、精密过滤器半年一更换,软化剂和盐制剂一年一添加,膜材料两年一更换。直饮水项目校每季度由专人负责本校的直饮水水质监测,当水质监测不符合建设部《饮用净水水质》CJ94-2005标准随时更换耗材直至水质达标。3)质保期内如出现因主机设备问题导致的学生中毒事件,由供应商承担责任,供应商为代理商的,设备厂家承担连带责任。4)质保期内主机设备出现异常或水质检测不及格,造成停供直饮水期间,供应商将免费为师生提供安全的饮用水(如瓶装或桶装水等),直到主机设备恢复正常使用为止。5)对项目校直饮水设备管理人员免费进行培训,通过多媒体教材与现场实操作相结合,保证受培训人员熟悉并掌握工艺流程、终端设备基本工作原理、常见故障以及故障排除方法、其它应注意地事项,掌握自控系统的操作及维护并能处理一般的故障和更换各种耗材。6)保修期内设备提供方每学期开学前,要派专业技术人员协助学校对直饮水设备以及涉及的管路进行消毒、检查和维护;并对设备所需全部耗材进行更换,并按照建设部《饮用净水水质》CJ94-2005标准,进行水质检验,合格后方可供水。7)设备提供方对各使用学校的饮水终端及内胆等要进行消毒清洗,市政供水学校每学期至少一次消毒清洗,如遇到应急事件或重大事件等需要,设备提供方接到通知后,则需无条件及时清洗、消毒。8)净水管路终身免费维护,人为原因除外。

    第三标段:小故障4小时内赶至现场,1小时完成处理,大故障24小时完成处理。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投标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本项目竞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和经营范围允许的;

2、财务状况:近二年(2013、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无亏损)、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及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

3、类似业绩:近三年(2013、2014、2015年)类似项目业绩三项。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单位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5、本次招标投标单位可兼投不兼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6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7、第一、二标段特殊要求:

7.1投标人须为投标货物(集中水处理设备、电热饮水机、终端饮水设备)的生产厂商或唯一授权代理商(同一标段中,同一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经销代理商参加投标,如若出现两家及以上情况统一按无效投标处理,并且不接受代理授权);

7.2所投直饮水中央主机制水设备、终端饮水设备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此项目的售后服务函。

7.3所投直饮水集中净水主机制水设备、水质处理材料(活性炭、树脂、过滤膜、PP棉)涉水产品出具省级及以上有效卫生安全许可批件。

7.4所投直饮水集中净水主机制水设备,水质处理材料(活性炭、树脂、过滤膜、PP棉)出具省级及以上疾控中心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

7.5所投终端饮水设备产品、电热水机的生产厂商须通过ISO9001-2008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2004环境管理保体系认证、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7.6所投终端饮水设备产品、电热水机对应的产品型号须出具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批准的饮用水涉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7.7所投终端饮水设备产品、电热饮水机须获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提供对应节能产品检验报告。

7.8所投终端饮水设备产品、电热饮水机生产厂商须获得国家质量安全强制认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7.9所投集中净水设备的生产厂商应在保险公司承保(保险公司出具的2015年保单

7.10所有管件、管材须出具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相关卫生许可批件和卫生安全检测报告管件、管材必须同品牌、同等级产品制品)。

8、第三标段特殊要求:

8.1投标人须为投标货物(硬盘录像机、主交换机)的生产厂商或授权代理商(同一标段中,同一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经销代理商参加投标,如若出现两家及以上情况统一按无效投标处理,并且接受代理授权)

8.2投标人须具备安防三级及以上资质。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7日至2016年3月23日(法定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到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第一标段售价500元/套,第二标段售价800元/套,第三标段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始时间:2016年4月6日上午9:00时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C座709室。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绿园区学校后勤管理中心

  联系人:齐国臣

  地  址:长春市西安大路6665号

  电  话:0431—8786258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伍凤丹

地    址: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A座2003A室

电    话:0431-87061199、13019123040

  传    真:0431-87061199

吉林省兴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7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资格要求为本次项目投标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本项目竞标的投标人必须满足投标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未按要求递交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和经营范围允许的;2、财务状况:近二年(2013、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无亏损)、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及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3、类似业绩:近三年(2013、2014、2015年)类似项目业绩三项。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单位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5、本次招标投标单位可兼投不兼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6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7、第一、二标段特殊要求:7.1投标人须为投标货物(集中水处理设备、电热饮水机、终端饮水设备)的生产厂商或唯一授权代理商(同一标段中,同一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经销代理商参加投标,如若出现两家及以上情况统一按无效投标处理,并且不接受代理授权);7.2所投直饮水中央主机制水设备、终端饮水设备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此项目的售后服务函。7.3所投直饮水集中净水主机制水设备、水质处理材料(活性炭、树脂、过滤膜、PP棉)涉水产品出具省级及以上有效卫生安全许可批件。7.4所投直饮水集中净水主机制水设备,水质处理材料(活性炭、树脂、过滤膜、PP棉)出具省级及以上疾控中心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7.5所投终端饮水设备产品、电热水机的生产厂商须通过ISO9001-2008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2004环境管理保体系认证、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7.6所投终端饮水设备产品、电热水机对应的产品型号须出具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批准的饮用水涉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7.7所投终端饮水设备产品、电热饮水机须获得中国质量认证中心的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并提供对应节能产品检验报告。7.8所投终端饮水设备产品、电热饮水机生产厂商须获得国家质量安全强制认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7.9所投集中净水设备的生产厂商应在保险公司承保(保险公司出具的2015年保单)。7.10所有管件、管材须出具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相关卫生许可批件和卫生安全检测报告(管件、管材必须同品牌、同等级产品制品)。8、第三标段特殊要求:8.1投标人须为投标货物(硬盘录像机、主交换机)的生产厂商或授权代理商(同一标段中,同一生产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经销代理商参加投标,如若出现两家及以上情况统一按无效投标处理,并且接受代理授权)8.2投标人须具备安防三级及以上资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71.9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17日 08:30 至 2016年03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A座2003A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06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06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解放大路998号财富广场C座709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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