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一公司两市场”办公区安防视频监控系统以租代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17 11: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公司两市场”办公区安防视频监控系统以租代建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18号令]》、《云南省政府采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云南腾龙招标有限公司受楚雄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委托,拟对采购单位“一公司两市场”办公区安防视频监控系统以租代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供货能力且提供良好售后服务的供应商积极报名参加投标。
1、项目内容
1.1采购编号:YNTLCG-2016-004
1.2采购单位:楚雄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1.3采购项目名称:“一公司两市场”办公区安防视频监控系统以租代建采购项目
1.4采购内容:视频监控系统一批,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货物需求一览表》,投标为整包投标。
1.5.总预算价:50万元。
1.6交货时间: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
1.7交货地点:楚雄州楚雄市阳光大道。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本项目生产、供应或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招标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2.2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采购单位及评标专家有权拒绝其本次投标。
2.3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四级(含四级)以上资质或安防工程企业资质三级(外省企业必须持有云南省公安厅或云南省安防协会的备案证明材料)。
2.4依法注册的供应商其注册资金应足以保证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风险承担和赔付能力。
2.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6供应商必须是制造厂商或其授权代理商,若为代理商必须提供制造厂商的授权书(一个品牌只能授权给一个代理商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果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则只选择制造商为投标人。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2.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7日至2016年3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市灵秀路)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为非生产商投标时,须出具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正式授权书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上述资料需交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装订成册一份)获取招标文件。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00元,售后不退。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4.1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后于2016年4月12日下午14:30时(北京时间)前送至楚雄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6、联系方式
采购人:楚雄彝族自治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楚雄市太阳历大道
联系人:苏永生
电话:13529509229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腾龙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楚雄开发区州政务中心西侧天惠酒店二楼
联系人:李媛媛
电话:18787805854
传真:0878—3375511
日期:二O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监控招标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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