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市信维公证处业务用房翻修改造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吉林省长春市信维公证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吉林省长春市信维公证处业务用房翻修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吉林省长春市信维公证处业务用房翻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JRC2016T052(T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蕾
项目联系电话:13849162460、1850430631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省长春市信维公证处
地址:建政路722号
联系方式:张蕾13849162460、1850430631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曲新0431-8519986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308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面积:2098.82平方米;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3采购预算:458万元。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和《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投标人需具备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文件规定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部建建【2001】82号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年至少有1项以上类似规模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3.2外埠施工企业在本地承揽工程,按吉建管[2015]50号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执行。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5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17日 08:30 至 2016年03月2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窗口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新城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12日 11: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12日 11: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吉林省长春市信维公证处业务用房翻修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RC2016T052(T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长春市信维公证处业务用房翻修改造工程已由吉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项目采购X[20160303]-00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吉林省长春市信维公证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要求依法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长春市信维公证处业务用房翻修改造工程
项目编号:JRC2016T052(T01)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面积:2098.82平方米;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
2.3采购预算:458万元。
2.4工程建设地点:东南湖大路与亚泰大街交汇处金土地大酒店斜对面恒业广场B座18、19层。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4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6年8月25日,共128天。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和《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投标人需具备建设部建市【2014】159号文件规定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设部建建【2001】82号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年至少有1项以上类似规模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并具有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2外埠施工企业在本地承揽工程,按吉建管[2015]50号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执行。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7日至2016年3月23日,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3:00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资格证书、项目经理安全考核证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04月12日11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四楼开标室[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吉林日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长春市信维公证处
联系人:张蕾
联系电话:13849162460、18504306311
邮政编码:130000
办公地址:建政路722号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瑞成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曲新
联系电话:0431-85199868
邮政编码:130000
办公地址:长春市前进大街2000号阳光大厦1308室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投标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和《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