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海事局厦门、宁德20米级沿海钢质巡逻船建造项目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海事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海事局厦门、宁德20米级沿海钢质巡逻船建造项目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海事局厦门、宁德20米级沿海钢质巡逻船建造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C160J05M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云涛、夏雪
项目联系电话:010-62108260、6210804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海事局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西二环南路116号
联系方式:何先生 0591-8383887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10-62108260、62108046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206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包号 | 序号 | 招标范围及货物名称 | 数量 | 建造周期 | 交船地点 | 备注 |
第01包 | 01-1 | 厦门海事监管20米级沿海钢质巡逻船 | 1艘 | 合同生效后10个月内 | 厦门 | 沿海型 |
01-2 | 宁德海事监管20米级沿海钢质巡逻船 | 1艘 | 合同生效后10个月内 | 宁德 | 沿海型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造船企业。投标人必须独立拥有生产技术能力、厂房、船坞、设备和人员。3.2投标人近三年(2012至2014年)的年均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人民币8000(含)万元;3.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及以上;3.4投标人具有近三年(2012至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近3年财务状况无连续亏损(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3.5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3.6投标人具有一级二类或以上或类似等同级别船舶建造资质证书。3.7投标人所在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同时参加投标。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所有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可以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进一步查阅招标信息。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17日 09:00 至 2016年03月2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206室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前往在福建省宁德市闽东路建设科技大楼一层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代表处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0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0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宁德市闽东路建设科技大楼一层宁德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原文详见附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公平、公正、科学、择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