辉南县201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辉南县201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辉南县2016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和吉林省财政厅以吉国土资发[2015]2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辉南县土地整理中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实施地点:辉南县;
2.2 招标金额:51万元;
2.3 招标范围:项目区总面积为1667公顷,规划设计和预算编制;
2.4 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20日内;
2.5 服务标准:项目实施过程和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关于土地整治工程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办法、示例,吉林省关于土地整治工程方面的文件、规定以及吉林省农村土地整治示范建设有关技术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须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投标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咨询单位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土地规划乙级以上(含乙级)及工程设计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并同时具备测绘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一项及以上,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是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近三年从事过类似工程项目;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须在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对土地整治项目及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等单位进行考评备案包括吉林省土地整治项目可研、测绘及规划设计的单位或企业;
3.5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在投标前要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到辉南县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7日至2016年3月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投标人须持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2年-2014年)不亏损的审计报告、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13年-2015年)类似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各一项,其中项目负责人业绩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通过吉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的证明材料网页版复印件及提供由检察院开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要求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在吉林省中鑫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1119号恒业广场A座1306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7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1119号恒业广场A座1306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日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辉南县土地整理中心
联系人:贺主任 联系电话:15326455554
地 址 :辉南县爱民大街86号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中鑫工程建设招投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1119号恒业广场A座1306室
联 系 人: 金珊 联系电话: 0431-89235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