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清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购置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清河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清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购置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清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购置设备项目
项目编号:HBXH-2016-04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娇娇
项目联系电话:0311-8087219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清河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地址:清河县经济技术开发区挥公大道19号
联系方式:焦主任0319-817300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赵娇娇0311-80872199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裕华区翟营南大街368号东方明珠3单元2512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用途: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专用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数量:一项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要涵盖仪器仪表,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证明及受托人有效身份证件;4、投标产品制造厂家的授权书;如果投标人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或该制造商在此项目的总代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专项授权书。同一制造商产品,若制造商或该制造商在此项目的总代理参加投标,则不能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若代理商参加投标,则同一制造商或该制造商在此项目的总代理只能出具一个授权函,若授权两个(含)以上代理商,则所有的授权及其投标文件均无效;5、须提供近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食品农产品行业检测仪器采购中标100万人民币以上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3份;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6.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16日 16:13 至 2016年03月22日 16:13(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ebei.gov.cn/、“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http://www.qhxfwzx.gov.cn/ggzy网站上公开下载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其它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06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06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清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清河县三羊东街行政服务大厅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资金已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