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利用2014年度煤矿安全改造国债资金设备采购第4批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就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利用2014年度煤矿安全改造国债资金设备采购第4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利用2014年度煤矿安全改造国债资金设备采购第4批项目
项目编号:豫财招标采购[2016]179号
项目预算金额:1880万元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第一包 防爆瞬变电磁仪
第二包 防爆无线电波透视仪
第三包 防爆直流电法仪
第四包 气动单轨吊
第五包 皮带集中自动化控制系统
第六包 移动瓦斯抽放泵站
第七包 煤矿用液压钻机
第八包 聚氯乙烯封孔管
第九包 聚氯乙烯管(软连接管)
第十包 冲孔泵站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和合法经营资格,并具有良好商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投标人第二包允许代理商或制造商投标, 其余包均为制造商.代理商投标需持有货物制造商出具的专项唯一授权书;
3.4 货物制造商与代理其货物的代理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的投标;
3.5 持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3.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出售时间:2016年3月16日至2016年4月5日(节假日除外)9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
出售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与九如路交叉口东南200米中科大厦8楼812房间)
出售方式:现金购买
售价:人民币300元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
1、投标人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
3、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5、企业近半年以来的最新的纳税凭证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的复印件和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4年度或2015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6、代理商需提供货物制造商出具的专项唯一授权书(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授权书需具体标明授权日期、授权产品及型号)、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资料,均需验原件(有特别要求的除外),留加盖投标人有效印章的复印件。
六、投标文件接受信息:
接受截止时间:2016年4月7日上午9时30分
接受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八楼会议室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6年4月7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八楼会议室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女士
电话: 0371-65928024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与九如路交叉口东南200米中科大厦8楼812房间
邮政编码:450003
焦作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