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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关于2016年郑州市城市道路局部中小修、人行道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16 17:4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郑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委托,就2016年郑州市城市道路局部中小修、人行道整治工程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企业参加投标。项目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2016年郑州市城市道路局部中小修、人行道整治工程

1.2招标编号:TAHP-2016-040

1.3项目建设地点:郑州市区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项目规模:约2亿元人民币

1.6招标范围:郑州市中心城区主、次干道道路沥青路面的中、小修(局部修补)(本次招标内容不包含人行道整治工程),单块维修面积一般介于50m2-800m2,维修结构根据病害情况由相关设计部门现场指定。

1.7施工方式:夜间施工,在晚10-6点完成道路挖除和铺装恢复,按要求设备离场、开放交通。

1.8 工程特殊要求:施工期间设备停放应符合交警的相关要求;环保必须符合省市相关规定。

    1.9标段划分:

施工:一个标段(选取6家入围单位)

    监理:一个标段(选取4家入围单位)

1.10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1.11质量要求:合格标准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2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必须具备自有沥青砼拌合设备及摊铺设备,报名结束后由招标方现场考察认定);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须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2.3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投标人须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2.4施工标段拟派项目经理自201311日以来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城市主、次干道的沥青路面修护、夜间施工工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5企业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内容包含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开具日期须在公告报名期间)。

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投标报名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317日至201632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300分至6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政七街与红旗路交叉口大河商务酒店院内3号楼2213报名。

3.2报名需携带:

①营业执照(副本)、②资质证书(副本)、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施工标段)、④自有设备发票(沥青砼拌合设备及摊铺设备)、⑤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标段)、⑥项目总监资格证书(监理标段)、⑦无在建承诺、⑧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⑨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⑩法人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注: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留装订成册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两套。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16325日至2016330日上午900分至1130分,下午200分至500分(北京时间)(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4.2获取地点:郑州市政七街与红旗路交叉口大河商务酒店院内3号楼2213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4190900分(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标地点)为: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郑州市淮河路与文化宫路交叉口)。

5.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联 系 人:张先生

    话:0371-63841160

    址:郑州市岗杜北街16

招标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人:魏女士

        话:0371-60108570

    址:郑州市政七街4号院

2016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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