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航空港汇港发展有限公司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园博园项目园林景观工程施工第1标段二次招标公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十一届中国(郑州)国际园林博览会园博园项目园林景观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 郑州航空港汇港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第1标段进行国内二次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滨河东路以南,新港十一路以北,会展路以西;
2.2建设规模:约100公顷;
2.3计划工期:10个月;
2.4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共划分为5个标段,第1标段具体情况如下:
第1标段:绿地面积约24.1公顷,主要包含主入口广场、主湖区南岸及南侧交通枢纽、生活花园景观;
注:绿化含绿化种植土、乔灌木的种植、广场、景观桥、园林小品建筑、景石、雾喷、景观照明、绿化给排水和电气等、园内停车场;不包含土方工程、市政道桥工程、主要场馆及配套建筑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 第1标段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壹级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一级资质或以上资质,和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乙级资质及以上;
3.3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园林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010年1月1日以来具有1项类似工程业绩(合同金额不小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面积不少于20万平方米的园林景观工程,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且未在正在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
3.4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未在正在施工项目中担任技术负责人(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公章及法人章)。
3.5第1标段投标人 2010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2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合同金额不小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面积不少于20万平方米的园林景观工程,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且企业资信良好,无不良记录;
3.6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7各投标人(已在本项目第2、3、4、5标段中中标的投标人除外)均可就上述标段进行投标;
3.8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 3 月 17 日至 2016 年 3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由授权委托人本人到场在郑州市经三路15号(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A区120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需携带:法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书、职称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企业及项目经理相关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及交工(竣工)验收报告),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在有效期内)等。(上述所有资料出具原件,并提供两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3施工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售价人民币300元/标段,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综保区(港区)政府采购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航空港汇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先生
电 话:1393900592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经三路15号(经三路与纬五路交叉口)广汇国贸A区1202室
联系人:仝女士
电话: 0371-65585907
电子邮箱:hndc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