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关于南宁市缸瓦窑村和华劲纸厂房屋安全鉴定检测机构招标 招标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广西金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宁市缸瓦窑村和华劲纸厂房屋安全鉴定检测机构招标 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宁市缸瓦窑村和华劲纸厂房屋安全鉴定检测机构招标
项目编号:NNZC-JD1-2016005F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嘉莉
项目联系电话:0771-281030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西金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友爱南路37号
联系方式:苏宁1815472917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嘉莉0771-2810302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南宁市缸瓦窑村和华劲纸厂房屋安全鉴定检测机构招标。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国内供应商;3.2具有省级(自治区级或直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的检测范围至少应包含:①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②地基基础工程检测;3.3具备省级(自治区级或直辖市)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以内;3.4符合上述3.3款要求的投标人 CMA计量认证项目及限制范围须包含“在建或既有建(构)筑物可靠性评定”或者投标人具有地市级及以上房屋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资格证书;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00.2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16日 09:00 至 2016年03月2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凡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人可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人支付成功后,请于2016年3月16日至2016年3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凭“投标报名确认单”、“网上缴费回执”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操作指南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发售招标文件管理办法》及门户网站办事指南)。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06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06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宁市缸瓦窑村和华劲纸厂房屋安全鉴定检测机构招标,招标编号:NNZC-JD1-2016005FC,该项目已经《关于下达南宁市2016年城市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第一期)的通知》(南发改[2015]178号)批准投资,南宁市政府采购计划申请表审批编号:[2016]NCCZJ050;招标人为广西金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市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宁市良庆区缸瓦窑村和华劲纸厂,既有房屋规模:缸瓦窑村内保留建筑面积为74759.73㎡,华劲造纸厂内保留建筑面积为8786.04㎡。
2.2招标范围:对南宁市缸瓦窑村和华劲纸厂内的一批老旧民房和工业厂房等既有房屋进行安全检测、鉴定(包括但不限于既有房屋的结构检测、结构安全性及抗震性能检测等内容及其房屋安全鉴定)。
2.3房屋安全检测、鉴定质量要求:检测成果符合国家规范要求、鉴定结论符合广西、南宁市地方规定。
2.4检测和鉴定服务周期:60日历天。具体: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既有房屋现场调查、基本勘察、检测等工作并向招标人提交单体建筑物的房屋安全检测报告(含数据),15日内完成房屋安全鉴定并向招标人提供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的房屋安全鉴定结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能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国内供应商;
3.2具有省级(自治区级或直辖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的检测范围至少应包含:①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②地基基础工程检测;
3.3具备省级(自治区级或直辖市)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以内;
3.4符合上述3.3款要求的投标人 CMA计量认证项目及限制范围须包含“在建或既有建(构)筑物可靠性评定”或者投标人具有地市级及以上房屋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资格证书;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3月16日 9时至2016年3月22日17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nggzy.net),选择本项目公告页面完成“会员报名”。
2、网上报名流程
投标人使用账号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进行报名,操作流程请查阅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办事指南”栏目中的《投标人网上报名指南》。
首次参与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投标的投标人,需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登记入库后方可网上报名,详情请查阅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nnggzy.net) “办事指南”栏目中的《企业进场登记操作指南》、《投标人网上报名指南》。
3、购买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凡通过网上报名的投标人可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广西北部湾银行网上支付系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人支付成功后,请于2016年3月16日至2016年3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凭“投标报名确认单”、“网上缴费回执”到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窗口领取招标文件。(操作指南详见《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统一发售招标文件管理办法》及门户网站办事指南)。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4月6日10时00分,地点为南宁市沙井大道56号华南城2号广场5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安排详见5楼电子大屏幕场地安排表)。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本单位人员递交,并持法定代表人凭资格证书和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7. 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8. 监督部门及电话
南宁市财政局监督管理办公室(监督电话:0771-5532910)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purchase.gov.cn(南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nnggzy.net(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发布媒体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体)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广西金水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盖章) |
地址: | 南宁市西乡塘区友爱南路37号 | 地址: | 南宁市纬武路165号 |
邮编: |
| 邮编: | 530022 |
联系人: | 苏宁 | 联系人: | 张嘉莉 |
电话: | 18154729171 | 电话: | 0771-2810302 |
传真: |
| 传真: | 0771-2810302 |
网址: |
| 电子邮箱: | zbyb302@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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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址: | http://www.guangxibid.com.cn/ |
2016年 3 月16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