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2014年下半年庭审直播系统及2015年度开庭公告系统项目
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委托,就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2014年下半年庭审直播系统及2015年度开庭公告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通知如下: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开封市龙亭区人民法院2014年下半年庭审直播系统及2015年度开庭公告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龙财发(2015)5号。
项目采购内容:开庭公告系统及庭审直播系统(具体内容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 投标人资格及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3、投标人所投开庭公告系统必须保证与《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无缝挂接,如果所投产品与《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非同一品牌的,需提供现有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原厂商出具的数据联调承诺函(接口开放证明材料、授权书服务承诺均可),以保证实现与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的无缝挂接和安全运行。
4、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时间应在有效期间内)查询结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内容。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和资信保证金, 具体金额详见采购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3月15日 至2016 年3 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双休日除外)
2、招标文件发售及报名地点: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汇处路北开封市民之家五楼15号窗口报名(5015室)。
3、招标文件售价 1000 元/份,售后不退。
4、报名需携带以下材料: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现有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原厂商出具的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以上资料需审核原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二套)
备注: 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4月8日 9点30分(北京时间);
六、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4小时以前应及时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找到本项目网上报名。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先生
电 话:15003782835
招标代理机构: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13938630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