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采购驻马店农产品展示交易中心(驻马店国际会展中心)和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对驻马店农产品展示交易中心(驻马店国际会展中心)和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起步区棚户区改造项目PPP咨询服务项目的下述货物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提供本国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驻政采招【2016】60号
2.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
货物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标准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驻马店农产品展示交易中心(驻马店国际会展中心)和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起步区棚户区改造项目PPP咨询服务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详见采购需求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后 6个月内 |
注:1.本项目不分包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熟悉PPP政策,机构或机构多名核心骨干2013年1月1日以来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有PPP(含BOT、TOT等模式)项目咨询成功经验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法律、金融、财务等方面的专家或有稳定合作的外部顾问团队。(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4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项目团队成员中至少一名财会专业人员和一名法学专业人员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财会:限财务、会计、经济、金融专业;法学:限法律专业)
3.5 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团队成员参与实施并完成了财政部PPP示范项目咨询服务工作。(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领取招标文件的要求
4.1 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 3 月 16 日至2016年 3 月 2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 12:00 时 ,下午 14:30 时至 17:00 时。
4.2 领取招标文件地点:驻马店市文明路 1388 号 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8 室。
4.3领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免费领取招标文件(可携带U盘拷贝电子文档)。未领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4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资料: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
注:按以上要求获取了招标文件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独立负责,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联系电话:0396- 2609258 。
5.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30000元。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或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以银行转账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至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帐户(转账时必须按下面提供的开户名的全称填写,否则,造成误转或退回的责任自负。),然后持银行转账凭证到驻马店市财政局一楼东中原银行驻马店分行营业部查询到帐后,投标人应再持到账凭证到驻马店市文明路 1388 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8 室开具收据,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银行保函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银行出具的银行保函。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的,投标人应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代理机构开户名: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原银行驻马店分行营业部
帐 号:501011904824012999424
行 号:313511001019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2016年 4月 5日 9:30 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 4 月 5 日 9;30 时在驻马店市文明路1388号驻马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采购中心309室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8.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10日前提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质疑咨询电话:0396-2609285--2609221)
9.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396-2600275
代理机构联系人:严先生 联系电话:0396-2609225
驻马店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六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项目介绍:驻马店农产品展示交易中心(驻马店国际会展中心)和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起步区安置小区项目PPP项目的总顾问、财务顾问、法律顾问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名称:驻马店农产品展示交易中心(驻马店国际会展中心)和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起步区棚户区改造项目PPP咨询服务项目
一、技术需求
序号 | 招标内容 | |
1 | 开展尽职调查,全面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和基础数据 | |
2 | 确定PPP项目社会资本招标方式、项目运作方式、交易结构及重要边界条件,完成财务测算 | |
3 | 协助相关部门完成物有所值评价和财政承受能力论证 | |
4 | 制定PPP项目实施方案协助组织实施社会资本招标程序,编制招标文件以及PPP项目协议 | |
5 | 协助与社会资本合作方就PPP项目协议进行沟通、谈判协助政府方与社会资本合作方或其设立的项目公司完成相应的PPP项目协议签署 | |
6 | 协助与社会资本合作方就PPP项目协议进行沟通、谈判 | |
7 | 协助政府方与社会资本合作方或其设立的项目公司完成相应的PPP项目协议签署 | |
8 | 应组织单位要求,就本项目所涉的其它商务、财务、法律问题提供专业咨询意见与建议 | |
质量标准 | 国家规范标准 | |
验收条件及标准 | 满足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及项目组织单位的服务要求 | |
验收方法及方案 | 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其中,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下的(含50万元)的项目,验收工作组应不少于3人;合同金额50万元以上的项目,验收工作组应由采购单位领导牵头,财务、审计、监察、资产管理、技术等部门人员参与,成员不少于5人;大型、复杂或者技术性很强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国家规定强制性检测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必须委托国家认可专业检测机构进行验收。 | |
二、商务要求
项目周期 | 6个月 |
售后技术服务要求 | 满足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及项目组织单位的服务要求 |
时间及地点 | 驻马店农产品展示交易中心(驻马店国际会展中心)位于开源大道与城西大道交汇处;驻马店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起步区安置小区项目位于起步区高铁以西区域 |
付款方式 | 根据工作进度并按照合同约定银行汇款: (1)本协议生效日起十(10)个工作日内,支付顾问费总额的百分之三十(30%); (2)本项目实施方案通过政府审批之日起十(10)个工作日内,支付顾问费总额的百分之三十(30%); (3)本项目采购文件经采购方确认批准并发布之日起十(10)个工作日内,支付顾问费总额的百分之三十(30%); 4)本项目PPP合同经驻马店市人民政府或有关授权决策机构批准,并完成谈判 签署之日起十(10)个工作日内,支付顾问费总额的百分之十(10%)。 |
三、采购人对项目的特殊要求及说明
采购人的特殊要求及说明理由 | 1.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熟悉PPP政策,机构或机构多名核心骨干2013年1月1日以来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领域有PPP(含BOT、TOT等模式)项目咨询成功经验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法律、金融、财务等方面的专家或有稳定合作的外部顾问团队。(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项目团队成员中至少一名财会专业人员和一名法学专业人员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财会:限财务、会计、经济、金融专业;法学:限法律专业) 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团队成员参与实施并完成了财政部PPP示范项目咨询服务工作。(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