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广西主要支流柳江柳州市城区河段治理工程阳和堤IX标段(封木泵站及堤防YH10+572~YH10+837段)、X标段(大塘泵站及堤防YH10+882~YH12+515及护岸YH1
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柳州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主要支流柳江柳州市城区河段治理工程阳和堤IX标段(封木泵站及堤防YH10+572~YH10+837段)、X标段(大塘泵站及堤防YH10+882~YH12+515及护岸YH10+833~YH12+515段)工程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主要支流柳江柳州市城区河段治理工程阳和堤IX标段(封木泵站及堤防YH10+572~YH10+837段)、X标段(大塘泵站及堤防YH10+882~YH12+515及护岸YH10+833~YH12+515段)工程施工监理
项目编号:GXJXZBNN(5B)2016-00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韦城
项目联系电话:0771-392455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柳州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
地址:柳州市柳北区长风路1-2
联系方式:李培冀0772-253023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韦城0771-3924557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兴东路59号化工研究院住宅小区2栋702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广西主要支流柳江柳州市城区河段治理工程阳和堤IX标段(封木泵站及堤防YH10+572~YH10+837段)、X标段(大塘泵站及堤防YH10+882~YH12+515及护岸YH10+833~YH12+515段)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XJXZBNN(5B)2016-0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主要支流柳江柳州市城区河段治理工程阳和堤工程已由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以珠水技术函[2015]570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柳州市水利局、柳州市财政局以柳发改转发[2014]102号文、[2015]69号文下达了投资计划,建设资金来源于中央资金、自治区资金、地方配套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法人为柳州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招标人为柳州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广西水利水电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站备案,备案文号为桂水招标备案(2016)55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规模:阳和堤IX、X标堤防按50年一遇洪水标准修建,级别为2级;封木排涝泵站及建筑物等级为Ⅲ等3级,泵站穿堤出水管级别为Ⅱ等2级,排涝闸级别为Ⅳ等4级,排涝闸的建筑物级别为Ⅱ等2级;大塘排涝泵站及建筑物等级为Ⅲ等3级,泵站穿堤出水管级别为Ⅱ等2级,排涝闸级别为Ⅲ等3级,排涝闸的建筑物级别为Ⅱ等2级。建安投资约10900万元(业主采购含机电设备)。
招标范围:堤防YH10+572~YH10+837段、封木防洪排涝闸1座、封木排涝泵站1座、堤防YH10+882~YH12+515、护岸YH10+833~YH12+515段、大塘防洪排涝闸1座、大塘冲排涝泵站1座、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安装、临时设施、临时工程和其它零星工程等(不包含泵站10KV配电线路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本项目作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913天(日历天),自2016年5月8日至2018年11月6日。
监理服务期:自签定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或完工验收之日止,另加一年的保修期建设监理服务。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建设监理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2年~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成立的企业除外)。
3.3业绩要求: √有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有泵站建筑物级别为Ⅲ级或Ⅲ级以上工程施工监理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施工监理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合同协议书和验收或竣工鉴定书须是同一个项目,具体建设内容以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为准,日期以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中的验收日期为准),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4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较大及以上安全或质量责任事故。投标人必须提供由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应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原件在开标时核查(并将复印件装订于投标文件中)。
3.5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监理人员必须是在本单位聘用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监理执业资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和至少一名监理人员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监理职务。根据工程施工的不同阶段,所需专业监理人员的不同,为本工程服务的监理人员不少于 6人,其专业应与本工程所需专业一致;对具体人员要求如下:
(1)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中国水利工程协会批准颁发的总监工程师资格证书。
(2)除总监理工程师外,监理人员中至少有3人持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其中至少有2人的监理专业为水利工程施工类专业,至少有1人的监理专业为机电设备安装专业;(专业以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
(3)监理人员中至少有2人持有省级以上(含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评定员证(或质量检查员证),至少有1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见证取样员证,至少有1人持有水利工程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
3.6投标人必须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质量评定员证(或质量检查员证)、见证人员及其余所有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7投标文件中要有总监理工程师和一名监理人员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监理职务的承诺,否则视为不合格。
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投标人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发售时间:2016年3月28日至4月1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发售人负责人:黄工程师、王工程师,联系电话:0771-5678542、5539841。
4.2整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250元整(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理人信息表原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须提供本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打时间不是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的,拒绝购买招标文件。特别说明:同一个人只能为其本人所在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所购买的招标文件无效。
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方式:投标人持银行银联卡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柜台刷卡支付(自投标截止时间起30天内,投标人凭有效的刷卡支付单和投标报名表到招标代理机构开具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逾期不再办理发票开具手续)。
4.3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之日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文件附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到账收据复印件。
4.4招标人不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投标人自行踏勘。
5、招标人接受投标人提问时间
招标人定于2016年4月3日17时30分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总监理工程师(须持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和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按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广西水利信息网、广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网、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开标地点及时间
本工程定于2016年4月19日10时00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柳州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
地 址:柳州市柳北区长风路1-2
邮 编:545001
联系人:李工
电 话:0772-2530235
传 真:0772-2530225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南宁市兴东路59号化工研究院住宅小区2栋702室
邮 编:530002
联 系人:李韦城
电 话: 0771-3924557
传 真: 0771-3924557
电子信箱:gxjxgs5bzb@163.com
招标人:柳州市防洪排涝工程管理处(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2016年3月16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质条件:潜在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的建设监理能力。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24.3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28日 09:00 至 2016年04月01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由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理人信息表原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同时须提供本单位资质等级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打时间不是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的,拒绝购买招标文件。特别说明:同一个人只能为其本人所在单位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所购买的招标文件无效。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19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19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