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权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永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权项目(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永财采购【2016】 021号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受永城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委托,河南呈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永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权项目(二次招标)按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投资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权项目(二次招标)
2.2招标内容:永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管理与项目移交之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为30年(含2年建设期)。
2.3 建设地点:永城市境内。
2.4 预计投资:总投资预计约4亿元,一期投资3亿元。
2.5项目处理工艺及规模:本工程采用机械炉排炉处理工艺。设计规模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规划1600吨,拟分两期建设,一期报批3×400 t/d。分两阶段建设,一阶段建设规模800吨/天(2×400t/d+1×15MW);二阶段建设一条400吨/天垃圾焚烧线+12MW汽轮发电机组。二期预留400t/d场地及一台12MW汽轮发电机组的扩建位置。
2.6投资回报方式:垃圾焚烧余热发电上网销售和政府支付垃圾处理补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通过2015年11月25日永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开招标资格预审(招标编号:永财采购【2015】156号)审查合格的投标人。
3.2 在本次投标活动中投标人不得更换永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开招标资格预审中的被委托人(授权代表)。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通过永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特许经营权项目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6 日至2016年3月 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商丘市长江西路实中新苑3号搂1单元402室持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两份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同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城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 系 人:曹先生
电 话: 0370--5116580
招标代理:河南呈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18337011975
2016年3 月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