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2015年中央改善部分特殊地区办学条件资金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16 11:5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封丘县教育体育局委托,对2015年中央改善部分特殊地区办学条件资金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15年中央改善部分特殊地区办学条件资金项目施工及监理。

二、工程地点:封丘县境内。

三、项目编号:封财招标采购【2016】027号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1、项目招标范围:见下表(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标段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

内容

建筑面积(㎡)

工期(日历天)

施工地点

1

封丘县荆隆宫乡

三姓庄小学

新建

教学楼

800㎡

90

封丘县荆隆宫乡

三姓庄小学

2

封丘县城关乡

孟庄小学

新建

教学楼

及围墙

600㎡及围墙100米

90

封丘县城关乡

孟庄小学

3

封丘县应举镇

南范小学

新建

教学楼

600㎡

90

封丘县应举镇

南范小学

4

封丘县居厢乡

后吴村小学

新建

教学用房及附属设施

100㎡及大门、围墙300米

90

封丘县居厢乡

后吴村小学

5

以上四个标段施工工期及保修阶段监理

随施工工期

同施工地点

注:(1)每个投标人最多可以同时投报两个标段,可以中一个标段;

(2)如果投标人投报两个标段,其法定代表人只能授权一个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一次提交报名材料,如果重复提交报名材料,该投标人按投标无效处理。

2、质量要求:合格

五、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施工标段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应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监理标段须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与本项目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六、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6年3月16日至2016年3月22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 ,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工业路53号)。联系电话:0373-8252026

招标文件售价:施工标段600元/份,监理标段300元/份(售后不退)。

七、本项目现场报名:

报名要求:须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

法人代表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并出示劳务合同和本单位近半年缴纳的社会保险且不存在欠费情形的证明材料);

开标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原件以供评委审查: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资质证书副本;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税务登记证副本;

(6)施工标段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及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7)监理标段为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8)投标人应提供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和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出具时间应为投标报名开始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6年4月8日上午9:30时整。

九、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工业路53号)开标大厅。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新乡市人民政府网、封丘县人民政府网、封丘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十一 、监督单位及电话:

封丘县监察局:0373-8292325            封丘县检察院:0373-8289291

封丘县财政局:0373-8280638            封丘县审计局:0373-8292157

封丘县发改委:0373-8285131         

十二、招标人、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封丘县教育体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申鑫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展先生   

联系电话:13782587655             联系电话:13523879283          

                                                                                                                                                         2016年3月16日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