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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宁县教育局中小学图书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16 09:3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受周宁县教育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小学图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小学图书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THND-25201603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3-282650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周宁县教育局

地址:郑先生0593-2826502

联系方式:周宁县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天海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先生0593-2826502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公告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①投标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③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④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2)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规定,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中须体现投标单位、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行贿犯罪记录, 原件须附在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公司、企业申请查询的,应当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未提供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3)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供应商上一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②依法缴纳税收: 投标供应商上一年度任意三个月的缴税凭证 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截止前任意三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 (4)投标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 (5)投标供应商需书面承诺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资格条款中属于网上申报年检的,须附上网上年检申报证明材料。 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7)本项目合同包1最高限价为人民币柒拾玖万伍仟元整(¥79.5万元), 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若高于最高限价,其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8)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9.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16日 08:00 至 2016年03月2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或者转账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05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05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安西路2号调度综合楼三层(汽车南站公交大厦)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公告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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