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关于宁德市档案局历史档案数字化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宁德市档案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历史档案数字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历史档案数字化项目
项目编号:NDZB-2016-0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静、陈华颖
项目联系电话:0593-2937168、7637133;0591-88318332转81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宁德市档案局
地址:宁德市
联系方式:林兴/0593-282261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翁雅娟0593-2937168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九龙商城4号楼5层(星程酒店旁)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用途 | 数量 | 品目预算价(单位:元) | 预算总价(单位:)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方式 | 地址 |
1 | 1-1 | 档案裱糊 | 档案管理 | 1项 | 379000 | 450000 | 详见招标文件 | 宁德市档案局 | 林兴/0593-2822616 | 宁德市 |
1-2 | 目录著录 | 1项 | 26000 | |||||||
1-3 | 扫描 | 1项 | 45000 | |||||||
2 | 2-1 | 项目监理 | 监理 | 1项 | 50000 | 50000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服务的境内企业;(2)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近期企业财务报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场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场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②具备专业技术能力:合同包1投标供应商经具有保密局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复制许可证》;合同包2投标供应商需提供履行合同能力的人员的材料;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胶装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16日 08:30 至 2016年03月2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九龙商城4号楼5层(星程酒店旁)。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异地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第12条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贵公司所参加的投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详见公司网站办事指南http://www.fjzxzb.com/news/html/?468.html)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送达(或传真0593-2937168)本公司购买标书地点。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05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05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九龙商城4号楼5层(星程酒店旁)。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服务费帐户
开户银行: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开户名称:中国工商银行宁德东侨支行
银行帐号:1407700409008088205
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开户名称: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其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