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吉利区污水处理厂自动化控制及监控设备采购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洛阳市吉利区污水处理厂自动化控制及监控设备采购安装项目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洛阳市吉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购安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投标报名。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现将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建设地点:洛阳市吉利区
2、建设工期:60日历天
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预算金额116万
4、招标内容:1、新增加的CASS生物反应池自控系统,与一期自动化升级改造并网后,完全实现污水处理厂总规模为2.0万m3/d的高度自动化;2、厂区监控系统。
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良好的社会信誉,并在人员、设备、安全、技术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1)必须通过ISO9001系列认证;(2)(仪表部分)供应商必须取得所投品牌生产厂家的代理资格;(3)(仪表部分)具备所投品牌生产许可证或者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4)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至少一项同类工程业绩。
3、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与本项目内容相关的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4、开标时需携带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机关开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5 、投标人所提供设备为进口设备的,供货时需提供商检证明、完税证明或报关单等相关证明文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16年3月16日至2016年3月 2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洛阳新区学子街与滨河南路交叉口天汇中心写字楼1406室报名,符合条件者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图纸3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报名时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并查验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带上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技术负责人中级职称证复印件;
注:以上所有资料须查验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考核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不予接纳。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4月8日上午9:30分。
2.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与滨河南路交叉口东方金典天汇中心1405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阳市吉利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 吉利区河阳路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3703792516
招标代理: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学子街与滨河南路交叉口东方金典天汇中心1406室
联系人:韩女士 电话:13937901891
201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