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X-射线粉末衍射仪等实验室仪器设备一批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X-射线粉末衍射仪等实验室仪器设备一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X-射线粉末衍射仪等实验室仪器设备一批采购
项目编号:OTC16019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征宇
项目联系电话:0755-8317002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二道28号
联系方式:李巧列(0755)2603178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东方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征宇0755-83170027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本次项目为深圳市药品检验研究院X-射线粉末衍射仪等实验室仪器设备一批采购。
设备名称 | 产地 | 数量 | 单位 |
激光粒度分析仪 | 进口 | 1 | 台 |
X射线衍射仪 | 进口 | 1 | 台 |
技术要求:1、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制造厂商完整的、技术先进且全新的(包括所有零配件、专用工具等)专业产品,其技术性能能满足各项技术参数和安全稳定运行的要求。若在调试过程中发现附件不全或不能运行,卖方应无偿补全、完善或更换,并承担买方由此产生的损失。
2、本章技术要求仅为对设备的一般要求,投标人应按国际及国内的有关标准、规范及条例提供设备技术服务和承诺。技术要求中未列的,投标人认为须加以补充的内容,技术条款须特别注明,并提供相应资料。
3、标注("★")号的条款为重要技术要求,投标文件中对标注("★")号的条款不响应或任何的不满足(负偏离),将导致废标。
4、以下内容若涉及“▲”的条款均为非不可偏离条款,仅作为综合评分时的重要依据。所有标注“▲”的参数均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厂家官方确认的技术支持资料(包括技术白皮书或产品彩页或产品说明书),无技术资料支持的,将可能导致提供的相关内容不得分。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相关经营范围。须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提供2013年新版营业执照,须同时提供体现基本信息以及许可经营信息的网页查询截图(打印件加盖公章)(查询地址: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址:http://www.szaic.gov.cn/ 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2) 投标人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注册网址:http://www.szzfcg.cn),须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否则投标将不被接受。3) 投标人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13年5月开始起算,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4) 投标人在政府采购项目中,近三年内(自2013年以来)无因经营中违法违规的记录,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及质量问题之一。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不允许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15日 16:05 至 2016年03月2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面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25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3月25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59号深茂商业中心13楼A、H座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