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省第十一地质大队绘图仪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省第十一地质大队委托,就购置地质勘察装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20160315-0037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备注 |
2015年浙财建核6-5 |
|
|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2、供应商营业执照必须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3、所投产品需提供厂家授权4、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6年3月15日至2016年4月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发售地点:温州市梧田大道林村南瓯嘉园一组团办公用房1幢203室
3.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七.投标地点: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11楼会议室
九.开标地点: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11楼会议室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2000.0
交付方式:现金/
收款单位(户名):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杭州湖墅支行
银行账号:11004847888501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无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华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涛
联系电话:15088559846
地点:温州市梧田大道林村南瓯嘉园一组团办公用房1幢203室
附件信息
查看原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