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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工程环评报告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3-15 17:4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宁夏众帮天成工程有限公司受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盐池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工程环评报告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盐池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工程环评报告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盐财(采)[2016]03.8-01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陶源、张丽丽

项目联系电话:18609560960、1869534619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盐池县

联系方式:郑洋:0953-22551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众帮天成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陶源、张丽丽:18609560960、18695346191

代理机构地址: 吴忠市利通区金屋花园C段1号营业房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招标项目盐池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工程环评报告采购项目已由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盐建发【2016】41号批准,项目业主为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宁夏众帮天成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招标编号:NXZBTC-2016-WZ-002

   2.2采购编号:盐财(采)[2016]03.8-01号

   2.3项目名称:盐池县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二期工程环评报告采购项目

   2.3项目实施地点:盐池县城

   2.4采购内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评估环境影响报告书(含大纲)、地下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HJ610-2016)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5资金来源:政府投资,已落实

   2.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资质要求: 
   3.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3.3.2营业执照(副本); 
   3.3.3税务登记证(副本); 
   3.3.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3.5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3.3.6甲级资质证书(必须具有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在宁夏环保厅已登记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环评机构方可投标); 

   3.3.7项目参加人员应有1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其中项目负责人必须拥有高级职称的人员

   3.3.8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4.公开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公开招标者,请于20160314日至2016年04月04日(除法定公休日、节假日休息之外)每日上午 8:00 时至12:00 时,下午 14:00 时至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报名时需上传: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  (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原件)、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等证件的扫描件加盖鲜章进行资格预审,预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网络报名参考《关于启用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系统的公告》。该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州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张维斌,15349551399。联系电话:0951-7805195 。

4.2资格审查合格后到宁夏众帮天成工程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未交纳购买《招标文件》款的概不接受投标。

5.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2016年04月05日下午14:00,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6.投标保证金为(大写):玖仟元整(小写:9000元)

缴纳时间:2016年04月04日下午17:00前,投标保证金请汇至:

帐户名: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过渡户

开户行:宁夏吴忠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 号:系统内提供随机产生的子帐号

(1)投标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CA网上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随机虚拟账户,可按该账户直接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务必按照网上系统提供的子账号缴纳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以单位基本户转入(须在交易中心进行备案),其他户转入投标时出现问题、账号填写有误或没及时缴纳将导致保证金无法按时到账,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暂不接收网银业务。

(3)截止时间:截止时间为开标会议前一天的17:00前,但投标人需充分考虑保证金缴纳时间段内的银行处理业务时间以及节假日等客观因素,确保在工作日及时汇出并保证按时到账。缴纳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以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核实的投标保证金到帐时间为准,在开标之日的前一个工作日。

 注:退还保证金一律按照缴纳公司的基本账户进行退回。

  1.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wzzw.gov.cn)上发布。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质要求: 3.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3.2营业执照(副本); 3.3税务登记证(副本); 3.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5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 3.6甲级资质证书(必须具有国家环保总局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在宁夏环保厅已登记备案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环评机构方可投标); 3.7项目参加人员应有1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其中项目负责人必须拥有高级职称的人员; 3.8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16日 08:00 至 2016年04月04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吴忠市利通区金屋花园C段1号营业房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至代理公司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05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05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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